2016政法干警民法学案例分析题答题技巧
(2)王某是否有权要求要求儿子返还因继承取得的房屋?为什么?
【答题技巧】
1、对于案例分析题,首先要先看问题,再读材料,这样才能抓住材料重点,有的放矢。
2、在回答问题时,首先做到有问有答,如题干中问道“婚姻关系能否恢复”,就应该首先回答“可以恢复”或“不可以恢复”。
3、回答原因时一定要有理有据,说出我国民事法律规范中对此问题有哪些具体规定,写依据时如果能清楚记得法条内容则具体写明法条规定,如不能完整阐述法条内容,可以用规范化的语言对法条具体含义进行阐述。
4、在答完原因之后,一定要记得联系材料内容,并进行最后总结。
接下来我们按照此逻辑可以尝试进行此题的回答。
【答案】
(1)
【有问有答】王某与刘某的婚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
【法律依据】《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联系材料】本题中王某被宣告死亡后,与其刘某的婚姻关系消灭。刘某与赵某结婚是合法有效的,此时虽然赵某去世,但王某与刘某的婚姻关系也不能自行恢复。
(2)
【有问有答】王某有权要求其儿子返还因继承取得的房屋。
【法律依据】《民通意见》第40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要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练习材料】本题中其儿子依继承法取得王某的房屋,因此,王某有权要求其儿子返还因继承取得的房屋。
以上就是以一道2012年真题为实例,来阐述回答政法干警考试中案例分析的一些答题技巧,希望各位在掌握知识点的前提下,善于应用答题技巧,最后得到满意的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