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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重点梳理之不当得利

时间: 楚欣2 民法知识

  二、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实战演练】

  下列法律事实中,能发生不当得利的是(  )。

  A.甲发表论文获得稿酬200元 B.乙给好友家小孩200元压岁钱

  C.丙给外婆购买一套床上用品 D.丁在超市购物时收银员多找零50元

  【答案】D。

  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得他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

  专家建议考生在理论的基础上还要加强实题演练,以真正适应考试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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