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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备考:知识产权考点释疑

时间: 楚欣2 民法知识

  三、著作权

  著作权的主体包括作者和作者以外的人。考生应了解几种特殊情形下的著作权的归属。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考生应当掌握作品的概念、范围和我国法律规定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考生应当掌握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具体内容以及著作权的取得时间和保护期。

  著作权的限制包括对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考生应当掌握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情形。

  邻接权是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考生应当掌握各种邻接权的内容。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也是考生应当掌握的内容。

  四、商标权

  考生应当掌握:商标的概念作用;商标的种类;商标注册的原则、商标注册的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商标权的期限与续展;商标权的转让程序与要求、使用许可和变更;商标权的争议、无效和终止;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商标侵权行为的类型、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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