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法干警民法知识专练题答案解析
广东政法干警民法专练题(一)
C.某大学 D.某省法学会
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是( )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过错责任原则
3.2001年1月1日,甲乙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双方约定6个月后该合同生效。这属于( )
A.附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4.甲户籍地为西安,被单位派至广州工作半年,后到北京买房并连续居住满2年,然后又到上海治病半年,则其住所地应为( )
A.西安 B.北京 C.上海 D.广州
5.8岁的乙拍广告获得一笔收入,乙未经父母同意将该笔收入赠与好友丙。乙的行为(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广东政法干警民法专练题答案
1.【答案】B。解析:企业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故本题选B。
2.【答案】D。解析: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归责原则,不属于整个民法的原则。
3.【答案】B。解析:根据到来的确定性可以判断本题是一个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期限到来的法律效果是使法律行为生效。故本题选B。
4.【答案】B。解析:本题中,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医院治疗的除外。故本题选B。
5.【答案】B。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合同行为是无效的。故本题选B。
广东政法干警民法专练题(二)
1.公安机关在通缉令上使用被通缉者的照片,这一行为( )
A.侵犯了被通缉者的肖像权 B.侵犯了被通缉者的隐私权
C.侵犯了被通缉者的名誉权 D.不构成侵权
2.甲对正在向其实施暴力的乙进行防卫,超过了必要限度,致使乙受到伤害,则甲( )
A.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B.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C.应承担适当民事责任 D.应承担补充民事责任
3.甲生前就其全部财产立有三分遗嘱,且三份遗嘱内容相冲突,第二份经过了公证。甲死亡后,其遗产应按( )
A.公证遗嘱继承 B.最先设立的遗嘱继承
C.最后设立的遗嘱继承 D.法定继承
4.甲乙丙丁四人按份共有一套房屋,分别占35%.30%.20%.15%的份额,现丁欲出售其份额,则( )
A.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 B.无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
C.须经甲同意 D.需经甲.乙二人同意
5.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 )
A.使用之日起计算 B.使用之次日起计算
C.标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D.核准注册之次日起计算
广东政法干警民法专练题答案
1.【解析】D。《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知判断是否侵犯肖像权的条件一是是否经本人同意,二是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在现实中我们常以是否营利作为判断标准,同时公安机关虽未仅本人同意,但其用意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且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存在侵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而公安机关在通缉令上使用被通缉者的照片不存在侵权;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而照片不存在名声问题,故答案选D。
2.【解析】C。《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3.【解析】A。《继承法》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同时《继承法》若干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故答案选A
4.【解析】B。《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时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故答案选B。
5.【解析】C。《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故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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