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片段阅读习题解析
政法干警片段阅读习题:
B. 新兴市场国家银行业发展的过程
C. 外资银行提供优质服务的过程
D. 新兴市场国家银行业扩大市场份额的过程
2、哲学曾经是一种生活方式。所谓苏格拉底的哲学,不只是他和别人对话的方法,以及他在对话中提出的种种理论,更是他不立文字、浪迹街头、四处与人闲聊的生活方式。哲学从一开始就不是一种书面的研究,而是一种过日子的办法。只不过我们后来都忘了这点,把它变成远离日常的艰深游戏。
即便是很多人眼中刻板的康德,也不忘区分“学院意义的哲学”和“人世意义的哲学”,并且以后者为尊。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
A. 哲学源于生活,应服务于民众
B. 如今的哲学发展偏离了它的本质
C. 康德和苏格拉底的哲学观念一脉相承
D. 当代人们对哲学的诠释方式发生了改变
3、在安科莱,以畜牧为生的希马人和以农业为生的伊鲁人共同居住;在亚利桑那,纳瓦霍人以前靠狩猎和采集为生,现在主要以畜牧为生,他们与经营农业的霍皮人为邻;澳洲东南沿海地带以前住着以渔猎和劫掠粮食为生的土著居民,现在却住着从事农业、畜牧业及工业的欧洲人。
作者列举这些事实意在说明( )。
A. 环境迫使人们接受某种生活方式
B. 人们对自然环境有很强的适应能力
C. 不同文化的族群完全有可能和谐相处
D. 地理环境并非人类生产方式的决定因素
4、美的东西都是相对的,随着人们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当美的东西与人处在某种关系当中,它是美的;处在另外的关系当中,它就可能不美或是另一种美。例如西湖,当晴光潋滟或是山雨空前的时候,条件不同,它就具有不同的美。当时杜甫写到:“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这时的雨可以说是美的。可是当杜甫写道:“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自经丧乱少睡眠,长夜沾湿何由彻!”这时的雨,你又能说是美的吗?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
A. 美的东西都是相对的,美与不美可以相互转化
B. 要用辩证的眼光看待事物
C. 任何东西的美,都随着它与人所处的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D. 美的东西不可能永远都是美的
5、在二审终审制的法律前提下,再审终审案件怎么也不应该是司法部门的本意,剩下的理由只能是“顺应民意”了。“顺应民意”虽然是天大的好事,但对于法律,“顺应民意”应该体现在立法中,撇开司法的独立性,就法律的稳定性而言,朝令夕改的东西绝对不是法律,可以任意加以修改的文本同样也不可能是法律,这是法律本身树立强大权威的必要条件。对一宗杀人案的判决,竟然如此一波三折,即便最终杀了罪有应得的李昌奎,同时也让法律的威严大打折扣。
这段文字意在强调( )。
A. 法院的判决不应顺应民意,应只关注法律自身
B. 法院的判决不应朝令夕改,应该保持稳定性,以确保法律的威严
C. 我国二审终审制的案件审判程序不合理
D. 法律的稳定性是法律本身树立权威的必要条件
政法干警片段阅读习题答案解析:
1.根据就近原则及对文段的剖析可知:“这个过程”指的是银行业务主体为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相互竞争的过程。故选D。
错项分析:A项,该项是整个文段的背景铺垫。
B项,扩大范围,“银行业发展的过程”要大于“扩大市场份额的过程”。B项错误。
C项,文段没有提及“外资银行提供优质服务”这一点。
2.从文段可以看出作者的态度倾向,肯定“哲学是一种生活方式和过日子的办法”,认为“学院哲学”背离了哲学的初衷。由此可以判断作者是想要哲学回归到原本“过日子”的状态。结合选项可知A项正确。
错项分析:B项,是文段后面的内容,从整个文段来看,文段的重点不在于讲哲学的发展变化,而是强调其原本的意义。
C项,从表述可知,苏格拉底和康德的哲学是不同的,前者是“过日子的哲学”,后者是“学院哲学”。
D项,“诠释方式”错误,文段是人们对哲学内容和意义的“诠释”,而不是强调诠释的方式。
3.三个分句的相同点在于“相同区域”,不同在于“族群”“历史时期”的不同,因此可以得到D项的结论。即:地理环境并不决定生产方式。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错项分析:A项,文段并没有讲环境如何使人类改变生活方式。
B项,文段没有讲人们是如何适应自然环境的,只是讲生产方式随空间或时间的转变。
C项,第三个分句中只讲了同一族群。因此C项错误。
4.C。文段是总~分结构,第一句话总起,提出论点,后面的内容都是为了说明这个论点而举出的具体事例。因此,文段意在说明美的东西都是相对的,美会随着人们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即美的东西与人处在不同的关系中,人们对美的感受也会有所不同。故C项正确。A项前半句正确,但是文段并没有说美和不美可以互相转化,而是说在不同的审美关系中,美的东西可能是美的,可能是不美的,也可能是另一种美。B项过度推断,文段叙述的角度比较客观,并没有提倡什么或者要求什么。D项说法过于绝对,并非文段意图所在。
5.A项属于过度推断,由“‘顺应民意’虽然是天大的好事”可知,文段并没有否定法院判决应顺应民意,故A项错误。C项属于主观臆测,文段只是提及了“二审终审制”,并没有对这项制度加以评价,故C项错误。D项的迷惑性较大,由“就法律的稳定性而言…必要条件”可知D项本身说法正确,但通读文段可知,文段的展开围绕的都是法院对李昌奎案作出的判决,且从内容的丰富程度来看,B项显然包括D项,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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