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考试综合II中国宪法学考点: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军队的指挥与管理本属于行政权的范围,但在我国,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坚强柱石,在保卫国家、生产建设、救助灾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在国家生活中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我国军队在国家体制中居于重要地位,中央军委的设立正是对军队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的确认,从而明确了武装力量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我国军队是人民的军队,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人民利益服务的军事组织。所以,作为国家机关的中央军委与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同质性。不过,军队的建设和管理、国防问题要通过国家来实现,因而,设立国家的中央军委是完全必要的。这种体制有利于把党的军事指挥系统与国家的军事管理系统统一起来。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中央军委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于人组成。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根据主席的提名,全国人大决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全国人大有权罢免主席和其他组成人员。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会根据主席的提名,决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央军委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即5年,但没有届数限制。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主席有权对中央军委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最后决策。与行政机关类似,中央军委的主席负责制并不排斥民主集中制。中央军委主席在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之前,必须进行集体研究和讨论,然后再集中正确的意见作出决策。同时,主席负责制适应现代化战争机动、灵活、应变迅速的要求,对于突发的军事动向能作出果断、迅速的反应。中央军委领导的我国武力量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宪法》规定:中央军委主席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会负责,从而确认中央军委在中央国家机关体系中从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地位,也确认了我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