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章节练习题有答案(2)
浙江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章节练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办理支付结算的要求。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答案】D。解析: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3.【答案】C。
4.【答案】D。解析:选项D票据的中文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选项A、B、C的说法均正确。
5.【答案】D。解析: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
6.【答案】A。解析:开户单位发生的日常零星支出,可以使用的现金结算起点为1000元。
7.【答案】B。解析:现金使用的限额,是指为了保证开户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单位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这一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故选项B正确。
8.【答案】D。解析:现金结算具有直接便利、不安全性、不易宏观控制和管理、费用较高等特点,故选项D的说法错误。
9.【答案】C。解析: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Ag,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10.【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解析: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故选ABC。
2.【答案】ABCD。解析:票据的特征有:(1)票据是债券凭证和金钱凭证;(2)票据是设权证券;(3)票据是文义证券。
3.【答案】ABC。解析: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因此,选项D不正确。
4.【答案】ABCD。解析:支付结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有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银行不垫款原则。
5.【答案】BCD。解析: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的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单位和个人在异地、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2007年7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支票可以实现全国范围内互通使用。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6.【答案】ACD。解析: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7.【答案】BC。解析:以单位为付款人的拒绝付款,应在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开具拒绝证明.持有债务证明的,应将其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将拒绝证明,债务证明和有关凭证一并寄给被委托银行,转交收款人。故选BC。
8.【答案】ABCD。解析:现金结算具有直接便利、不安全性、不易宏观控制和管理、费用较高等特点。
9.【答案】ACD。解析: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业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10.【答案】AC。解析:汇兑结算适用于各种经济内容的异地提现和结算。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付的结算方式。故选项AC均为仅限于异地使用的结算方式。
三、判断题
1.【答案】√。解析: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2.【答案】√。解析: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9条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3.【答案】×。解析: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可以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也可通过现金进行结算。
4.【答案】√。
5.【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6.【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银行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中介机构,应按照付款人的委托,将资金支付给付款人指定的收款人,或者按照收款人的委托。将归收款人所有的资金转账到收款人的账户上。这是银行应承担的责任。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将银行资金与存款人资金严格区分开来,两者不能混淆,银行在遇到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情况时,不能垫款支付。
7.【答案】×。解析: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便于收款人主动收款,该结算方式适用范围十分广泛。无论是同城还是异地都可使用.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8.【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委托收款的使用范围。在同城范围内,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或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收取公用事业费,必须具有收付双方事先签订的经济合同,由付款人向开户行授权,并经开户行同意,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9.【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托收承付结算的有关规定。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该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3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10.【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的填写。根据规定,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例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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