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招生计划
三、报名考试
2023年冰壶项目和高山滑雪项目实施全国统考,我校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
1.报名
(1)学校报名
2022年12月22-28日,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高考报名表(含14位高考考生号)、所在学校或单位介绍信(同等学力考生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相关比赛的秩序册和成绩册等证明材料;集体项目(含团体项目、接力项目)考生须提交本人为主力上场队员的证明(详见附件);填报完毕后下载申请表,经所在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学校负责人签字后再上传。
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考、录取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体育专项考试报名
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系统”自主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报名。冬季项目注册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12:00至12月31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具体考试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通知为准。
(3)文化考试报名
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或运动健将或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报考项目符合我校A类(文化单独考试录取)计划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自主进行文化考试报名。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600分。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16日,考试具体安排按照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件规定执行。
2.资格审核
2022年12月29-30日,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参与后续录取。
四、选拔录取
1.确定合格名单
对于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标准(60分)的考生,结合招生计划,分招生项目,按照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择优确定合格考生。
2.录取条件
对于合格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分A、B、C三类制定高考录取条件。
(1)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或运动健将或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报考项目符合我校A类(文化单独考试录取)计划、参加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考试并达到我校规定的文化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合格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分招生项目按照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择优确定为A类考生。A类考生经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审批通过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而进行录取。
(2)对于A类以外、报考项目符合我校B类计划的合格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分招生项目按照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择优确定为B类考生。B类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可被择优录取(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必须符合我校规定要求);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合格考生为C类考生。C类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可被择优录取(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必须符合我校规定要求);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注:我校原则上按照A类、B类、C类招生计划1:1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在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总分出现同分并列情况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公布的《体育招生(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考试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中规定的相关项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若仍出现同分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则A类、B类可减少合格考生人数,确保合格考生人数严格不超过招生计划上限。
3.公示审核
我校将在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并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上报审核。最终结果以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审批为准。
4.录取专业
我校招生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文科)、历史学(文科)、政治学类(文科)、心理学(理科)、地理科学类(理科)、经济学类(文科、理科)、英语(文科、理科)、教育学类(文科、理科),每个专业招生人数0-3人。
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要求,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5.高考录取
(1)考生必须在生源省(区、市)高水平运动队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平行志愿省份须为第一顺序志愿),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规定专业,服从专业调剂。
(2)我校根据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和申请就读专业志愿为合格考生安排录取专业;同等条件下,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对于所报专业录取额满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其它事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规定执行。
五、其他
1.凡不符合报名条件、体育专项考试违纪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照规定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2.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
3.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3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新政策
1、试点工作定位。省级招委负责指导、监督相关高校在本地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各地要指导属地试点高校认真落实教育部、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以下简称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明晰运动队招生试点工作定位,在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包括足球、篮球、排球项目等)范围内,按照教育部评估确定的项目,结合学校实际,根据本校运动队建设规划,确定运动队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
对于不具备相关师资、设备、场地等组队条件、退队率超过20%的高校,和非奥运会或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项目、未设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生源严重不足且连续两年录取数为零的相关项目,不再安排运动队招生。本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已涉及的运动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运动队招生。
要大力加强从在校生中选拔培养运动队成员。各地各试点高校要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政策执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违规查处力度,确保公平公正。高校要深入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加强招生政策公开、考生资格信息公开、录取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招生办法。考生根据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申请参加相关项目专业测试;试点高校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课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按照本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录取要求的考生。
试点高校要遵循运动队建设和发展规律,聘请有关体育领域专家,研究制订本校运动队建设规划及招生需求,根据急需程度,合理安排并公布运动队各项目(分性别、分位置或小项)招生计划,其中集体项目每年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如排球项目男女队每校每年最多各招6人)。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公布后,高校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控制在试点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并须在教育部核准公布的运动项目范围内招生。
3.资格审核及测试。试点高校应根据教育部要求确定本校报名条件,细化学校认可的比赛、名次、主力上场队员标准等,不得低于教育部现行规定要求。运动队的招生对象不限年龄。
高校要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健全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重点加强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核验。要通过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进行逐一比对,对发现疑似有问题的证书,要商请相关体育部门予以进一步核查。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专业测试采取全国统考、高校校考等组织方式。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田径、武术、跆拳道、击剑、棒球、沙滩排球、冰雪等11个项目实施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各高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
参加统考项目的考生须按照报考高校指定的方式报名,同时,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体育总局指定的统考报名方式报名(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有关高校根据全国统考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本校相关项目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本校专业考试合格名单。
其他项目暂由试点高校独立或联合组织。尚未纳入全国统考的项目专业测试,原则上应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要完善专业测试办法,确保测试流程设计及实际操作公平公正,特别是集体项目要综合考虑运动专项基本技术、实战能力及位置效能等考评因素。试点高校要严格按照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
试点高校应面向广大考生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可联系体育总局开展兴奋剂检查工作。体育专项测试之前,应与考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23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试点高校要按照本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合理确定本校运动队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方案,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情况,高校可适当提高要求),高校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试点高校面向一级运动员等组织的部分运动员单独招生工作,文化课考试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统一组织,此部分考生除按照报考院校的指定方式报名考试外,同时应按照体育总局指定的报名方式(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报名参加文化考试。
运动队录取此类考生的文化课最低线不得低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高校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东北师范大学各专业学费
院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学费 |
东北师范大学 | 经济学类(金融学、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市场营销) | 3850 |
东北师范大学 | 法学 | 3850 |
东北师范大学 | 政治学类(国际政治、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 | 3850 |
东北师范大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哲学) | 3850 |
东北师范大学 | 教育学类(教育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师范类) | 3850 |
东北师范大学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3850 |
东北师范大学 | 英语(招英语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师范类) | 5060 |
东北师范大学 | 俄语(师范类) | 3850 |
东北师范大学 | 德语(师范类) | 3850 |
东北师范大学 | 日语(师范类) | 3850 |
东北师范大学 | 商务英语(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 | 5060 |
东北师范大学 |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告学) | 6600 |
东北师范大学 | 历史学(师范类) | 3850 |
东北师范大学 | 经济学类(金融学、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市场营销) | 3850 |
东北师范大学 | 英语(招英语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师范类) | 5060 |
东北师范大学 | 商务英语(招英语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 | 5060 |
东北师范大学 |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 3850 |
东北师范大学 | 物理学类(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 | 3850 |
东北师范大学 | 化学(师范类) | 3850 |
东北师范大学 | 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 3850 |
东北师范大学 | 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 3850 |
东北师范大学 | 心理学(师范类) | 3850 |
东北师范大学 |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图书馆学、教育技术学) | 4630 |
东北师范大学 | 数字媒体技术(师范类) | 5060 |
东北师范大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 | 3850 |
东北师范大学 | 预科班(学制1年)(商务英语)(招英语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办学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 3850 |
东北师范大学 | 预科班(学制1年)(计算机类)(包含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图书馆学,教育技术学。办学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 3850 |
东北师范大学 | 预科班(学制1年)(地理科学类)(包含专业: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办学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 3850 |
东北师范大学 | 预科班(学制1年)(经济学类)(包含专业:金融学,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市场营销。办学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 3850 |
东北师范大学 |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 28000 |
东北师范大学 | 英语(中外合作办学)(招英语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 19000 |
东北师范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 19000 |
东北师范大学 |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 28000 |
东北师范大学 | 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类专业。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 12000 |
东北师范大学 | 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类专业。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 12000 |
东北师范大学相关介绍
东北师范大学有自由校区和净月校区,占地面积约5512.16亩;全日制在校学生26997余人;专任教师1671人;设有研究生院和22个学院(部),81个本科专业,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国家重点学科,6个“双一流”建设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