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
2023年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自治区 2023 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3〕25号)有关要求,结合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代码:14741
第四条 学院概况: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塔里木河源头、红色军垦之城、兵团南疆中心城市——阿拉尔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综合类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占地面积106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风景秀丽,教学楼、实训基地、图书馆、练功厅、多媒体教室、网络微机教室、语音室、运动场、学生公寓、学生餐厅等教学与生活设施齐全。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对兵团的定位要求,始终坚持严谨治学、质量立校的办学思想,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爱国爱疆、德技并修、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以市场人才需求为导向,科学设置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现代纺织技术、电子商务、工程造价、大数据与会计、数字媒体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纺织品设计、建筑工程技术、旅游管理、护理、空中乘务、通用航空器维修等20个专业,在校生4000余人。
近两年,学院学生多次在国家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2021年,学院原创情景剧《我们都是追梦人》获得国家教育部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和优秀创作奖,与北大、清华等双一流大学同台演出。学生在校期间可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积极推行“1+X”证书试点工作,培养学生“一专多能”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第三章 报名及志愿填报
第五条 报名条件
符合2023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第六条 专业要求
空中乘务专业(航空服务方向)要求:女生身高163—175厘米;男生身高174—185厘米;体形匀称,下身长超过上身长2CM以上,无明显的“O”形和“X”形腿,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步;矫正每眼远视力不低于0.5(C字表);无色盲、色弱、斜视;听力不低于5米;五官端正,肤色好,着夏装时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和色素异常;无精神病史;口齿伶俐,性格开朗,举止端庄;不晕船晕车;无口臭、腋臭;无肝炎、结核、痢疾、伤寒等传染病。身体符合《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体检标准。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中空勤人员的背景调查要求。
通用航空器维修专业要求:无色盲及色弱,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
第七条 报名时间
4月1日10时至4月6日12时
第八条 报名方式
考生可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认真阅读“2023 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承诺,进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4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看学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型。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院校招生简章,了解院校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面试名单公布
新疆招生网报名结束后,学院于4月7日登陆“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报考我院考生报名及志愿数据信息。在官网发布面试资格名单,请考生认真查看个人信息及面试相关信息。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数
第十条 2023年学院单独招生专业15个,计划招生数600人,面向全疆招生,具体计划如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计划数 |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 | ||||
小计 | 普通类 | 单列类(选考外语) |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 | 普通类 | 单列类(选考外语) |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年 | 兼收 | 25 | 12 | 13 | 1 | 1 |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年 | 兼收 | 40 | 20 | 20 | 1 | 1 | |
480406 | 纺织品设计 | 3年 | 兼收 | 55 | 20 | 30 | 5 | 1 | 1 |
440501 | 工程造价 | 3年 | 兼收 | 50 | 25 | 25 | 1 | 1 | |
520201 | 护理 | 3年 | 兼收 | 25 | 15 | 10 | 1 | 1 |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年 | 兼收 | 40 | 20 | 20 | 1 | 1 |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3年 | 兼收 | 40 | 20 | 20 | 1 | 1 | |
500405 | 空中乘务 | 3年 | 兼收 | 30 | 15 | 15 | 1 | 1 | |
540101 | 旅游管理 | 3年 | 兼收 | 50 | 25 | 25 | 1 | 1 |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年 | 兼收 | 45 | 20 | 25 | 1 | 1 |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3年 | 兼收 | 40 | 20 | 20 | 1 | 1 | |
500412 | 通用航空器维修 | 3年 | 兼收 | 40 | 20 | 20 | 1 | 1 | |
480401 | 现代纺织技术 | 3年 | 兼收 | 55 | 20 | 30 | 5 | 1 | 1 |
570102 | 学前教育 | 3年 | 兼收 | 25 | 15 | 10 | 1 | 1 |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年 | 兼收 | 40 | 20 | 20 | 1 | 1 |
第五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一条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考试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考试形式
学校采用“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线上面试的形式,综合素质评价试题由学校统一自主命题。
第十三条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及要求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线上面试为主,线上面试时间为4月9日至4月12日。考试采用钉钉视频的形式,详细安排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届时将在学院网站发布考试通知,考生须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学院做好考试前期准备工作,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的,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第十四条 考试成绩核算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一)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值为300分。
(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300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
第十五条 录取
(一)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为180分。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化素质科目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二)录取规则。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报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做退档处理。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录取后,学院将于4月16日至4月21日,对单招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院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四)录取确认。考生需于4月22日10时至24日18时,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录取信息确认后的名单为学院最终录取名单。
(五)相关事项。2023年高职单招(含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我院确认拟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高职单招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退录、换录或补录手续。
第六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六条 考生入学前学校不组织体检,考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二十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七章 收费标准与助学政策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
学院各项收费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
(一)学费:3300元/年·生
(二)住宿费:600元/年·生(6人间)、800元/年·生(4人间)
(三)教材费:按专业实际用书费用收取
第二十四条 助学政策
(一)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校级助学金。
(二)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第八章 相关事宜
第二十五条 学院未委托和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单独招生考试工作,考生切勿上当受骗,任何承诺与我院无关。
第二十六条 学院有关2023年单独招生信息都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新疆招生网”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第九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997-8662023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
招生热线:0997-8662277 0997-8662266
QQ咨询群:531873004
学院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青松路工业园区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塔里木河源头、南疆区域中心城市——阿拉尔市。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是师市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4月10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综合类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多学科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业务上受兵团教育局指导和监督。
学院将与签约企业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顶岗实习、人才培养、专业学科建设等多方面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与合作,把企业对人才的要求直接纳入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实现学生职业能力与企业岗位要求之间的“无缝”对接,逐步构建校企合作双赢局面。学院立足于产业发展方向,着力做好人才聚人产业留人工作,为兵团南疆及师市人口集聚将带来积极的作用,为南疆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地址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秋收大道667号。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名称 |
1 | 建筑工程技术 |
2 | 工程造价 |
3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 | 现代纺织技术 |
5 | 纺织品设计 |
6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7 | 空中乘务 |
8 | 通用航空器维修 |
9 | 数字媒体技术 |
10 | 护理 |
11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12 | 大数据与会计 |
13 | 电子商务 |
14 | 旅游管理 |
15 | 学前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