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思源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上海交通大学将积极承担一流大学的社会责任,践行“饮水思源、爱国荣校”之校训,为勤奋上进、志存高远、成绩优良的农村学子提供享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思源计划”,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上进、志存高远、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 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3年“思源计划”安排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校本部及医学院综合考虑各省(区、市)审核通过人数、往年报考情况以及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编制高校专项分省计划。招生专业以理工类和医学类为主,具体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三、申请程序与选拔模式
1. 网上报名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本次报名简化相关流程。请同学们于2023年4月25日前登录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志愿。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无需上传申请表。
考生类型应为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考生科类或选考科目需符合报考专业要求。
2. 初审
5月20日前,对于按要求完成报名的考生,有关省(区、市)将对考生的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3. 复审
对经有关省(区、市)确认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复审。审核结果预计于2023年5月31日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同时获得我校“思源计划”校本部和医学院的报考资格。
4. 录取
如通过审核的考生在2023年高考志愿中高校专项计划的相应批次,填报我校校本部或医学院,我校将依据招生计划数及高考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需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或各省规定的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上70分(含),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
如考生投档信息显示为城镇应届或城镇往届,须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录取。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在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四、学生资助体系
我校构建了“以勤工助学为主要手段,以奖助学金为激励方式,以助学贷款为重要渠道,以学费减免和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的全方位帮困助学体系,100%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获得每年万元左右的基本助学金,还可申请补充助学金以满足个性化的发展需求。学校同时设有“筑力学习营”等各项举措,切实履行“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庄严承诺,更秉持“让每一位学生享有人生出彩机会”的宗旨,全方位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实现更多“教育增值”。
五、特别说明
1.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 我校“思源计划”的专业录取,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的规定及要求。
3.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海交通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执行。
六、监督机制
本次高校专项“思源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官方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
微信名:上交大
八、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简介
上海交通大学,简称“上海交大”,位于直辖市上海,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中央直管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为九校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21世纪学术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Universitas 21、国际应用科技开发协作网、新工科教育国际联盟成员,入选“珠峰计划”、“强基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
学校创建于1896年,原名南洋公学,1911年更名为南洋大学堂,1929年更名为国立交通大学,1949年更名为交通大学;1957年经历西迁与分设,分为交通大学上海部分和西安部分;1959年,交通大学上海部分启用“上海交通大学”校名;1999年,原上海农学院并入;2005年,与原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合并。
上海交通大学地址
上海交通大学地址在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邮编200240。
上海交通大学双一流学科
双一流建设,包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建设世界一流学科,目前211工程、985工程等项目已经统筹为双一流建设。
上海交通大学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工商管理
上海交通大学学科评估结果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科名称 | 评估结果 |
1 | 上海交通大学 | 生物学 | A+ |
2 | 上海交通大学 | 机械工程 | A+ |
3 | 上海交通大学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A+ |
4 | 上海交通大学 | 临床医学 | A+ |
5 | 上海交通大学 | 工商管理 | A+ |
6 | 上海交通大学 | 外国语言文学 | A |
7 | 上海交通大学 | 数学 | A |
8 | 上海交通大学 | 物理学 | A |
9 | 上海交通大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A |
10 | 上海交通大学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A |
11 | 上海交通大学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A |
12 | 上海交通大学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A |
13 | 上海交通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A |
14 | 上海交通大学 | 生物医学工程 | A |
15 | 上海交通大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A |
16 | 上海交通大学 | 法学 | A- |
17 | 上海交通大学 | 新闻传播学 | A- |
18 | 上海交通大学 | 化学 | A- |
19 | 上海交通大学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A- |
20 | 上海交通大学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A- |
21 | 上海交通大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A- |
22 | 上海交通大学 | 软件工程 | A- |
23 | 上海交通大学 | 基础医学 | A- |
24 | 上海交通大学 | 药学 | A- |
25 | 上海交通大学 | 公共管理 | A- |
26 | 上海交通大学 | 设计学 | B+ |
27 | 上海交通大学 | 科学技术史 | B+ |
28 | 上海交通大学 | 生态学 | B+ |
29 | 上海交通大学 | 力学 | B+ |
30 | 上海交通大学 | 电气工程 | B+ |
31 | 上海交通大学 | 土木工程 | B+ |
32 | 上海交通大学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B+ |
33 | 上海交通大学 | 口腔医学 | B+ |
34 | 上海交通大学 | 护理学 | B+ |
35 | 上海交通大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B |
36 | 上海交通大学 | 统计学 | B |
37 | 上海交通大学 | 核科学与技术 | B |
38 | 上海交通大学 | 园艺学 | B |
39 | 上海交通大学 | 中国语言文学 | B- |
40 | 上海交通大学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B- |
41 | 上海交通大学 | 风景园林学 | B- |
42 | 上海交通大学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B- |
43 | 上海交通大学 | 政治学 | C+ |
44 | 上海交通大学 | 天文学 | C+ |
45 | 上海交通大学 | 建筑学 | C+ |
46 | 上海交通大学 | 交通运输工程 | C+ |
47 | 上海交通大学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C+ |
48 | 上海交通大学 | 中西医结合 | C+ |
49 | 上海交通大学 | 中国史 | C |
50 | 上海交通大学 | 畜牧学 |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