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录取办法
202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强基计划录取办法
一、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高考成绩÷高考满分×750)×85%+(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750)×15%
学校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备注:参与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笔试和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第一类和第二类考生,分别按照如下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1)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比较体质测试成绩(申请免体测考生体质测试成绩排序位于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最后),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
(2)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其生源地报考第一类考生最低预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所需计划不占用第一类考生的招生计划。
学校将于7月5日左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布录取结果,公
示录取标准。学校将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二、入围校考办法
1.第一类考生
考生高考成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同科类高考总分满分分值的80%及以上(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同科类高考总分满分分值的75%以上)。
对于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依据考生的高考单科成绩加权计算得到“入围成绩”,再将“入围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如出现同分情况,同分考生均获得入围资格)。“入围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入围成绩 = 重点科目高考成绩(之和)?1.2 + 其他科目高考成绩之和(注:以上成绩均不含政策性加分,重点科目名称参见下表)
招生专业名称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重点科目 |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重点科目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数学 | 数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数学、物理 | 数学、理科综合 |
应用物理学 | 数学、物理 | 数学、理科综合 |
化学 | 数学、化学 | 数学、理科综合 |
工程力学 | 数学、物理 | 数学、理科综合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数学、物理 | 数学、理科综合 |
2.第二类考生
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入围。
三、学校考核办法
我校原则上采用到校现场测试的方式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同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价。考生须按要求报到方可参加我校考核;考生须按要求参加我校全部考核测试环节,学校考核成绩方为有效。学校考核(含报到)于6月30日至7月2日之间进行,考生须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学校考核,具体报到及考试安排详见我校在考试前发布的考试须知。
1.笔试和面试
笔试:重点考察学生报考专业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础能力。
面试:我校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兴趣志向、科研潜质、科学精神等多方面内容,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我校对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合格线。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
学校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价,结果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
3.体质测试方案及成绩使用方法
所有考生须参加体质测试,体质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无故不参加者校考成绩视为无效。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者须提交相关证明,经我校审核同意后可不参加体质测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Beihang University、Bei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位于北京市,简称“北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强基计划试点高校,为国际宇航联合会、中欧精英大学联盟、中国-西班牙大学联盟、中俄工科大学联盟、中国高校行星科学联盟、中国人工智能教育联席会、全国高等军工院校课程思政联盟、W3C组织成员。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时名北京航空学院,由当时的清华大学、北洋大学、厦门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等八所院校的航空系合并组建,1959年学校被国家指定为全国重点高校,1988年4月改名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地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各校区地址如下
学院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邮编:100083;
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南三街9号,邮编:1022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双一流学科
双一流建设,包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建设世界一流学科,目前211工程、985工程等项目已经统筹为双一流建设。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力学、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科评估结果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科名称 | 评估结果 |
1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A+ |
2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A+ |
3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A+ |
4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软件工程 | A+ |
5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A |
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A |
7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A |
8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外国语言文学 | A- |
9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力学 | A- |
10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机械工程 | A- |
11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A- |
12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交通运输工程 | A- |
13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生物医学工程 | A- |
14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公共管理 | A- |
15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法学 | B+ |
1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光学工程 | B+ |
17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B+ |
18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B+ |
19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工商管理 | B |
20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B- |
21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B- |
22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电气工程 | C+ |
23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土木工程 |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