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2023年艺术类专业报名条件
(一) 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 凡符合各省艺术类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或联考)和文化考试。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
二、2023年艺术类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今年艺术类计划招生700名。艺术类分文理科的省份仅面向艺术文科类(“3+1+2”模式省份为历史类)考生招生,不分文理科(或不分科目类)的省份不作文理科报考要求,分省分专业计划如下:
(一)音乐类
专业名称 | 浙江 | 河北 | 江苏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重庆 | 新疆 | 合计 |
音乐学(师范) | 90 | 5 | 5 | 5 | 4 | 4 | 7 | 120 | |||||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师范) | 40 | 4 | 6 | 4 | 6 | 6 | 6 | 5 | 3 | 80 |
(二)舞蹈类
专业名称 | 浙江 | 河北 | 福建 | 江西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合计 |
舞蹈学(师范) | 7 | 5 | 3 | 7 | 4 | 3 | 8 | 3 | 40 |
(三)美术类
专业名称 | 浙江 | 河北 | 江苏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广东 | 宁夏 | 合计 |
动画 | 25 | 5 | 5 | 5 | 8 | 5 | 7 | 60 | ||||
美术学(师范) | 70 | 4 | 4 | 4 | 3 | 3 | 4 | 4 | 4 | 100 | ||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 36 | 10 | 10 | 11 | 3 | 11 | 13 | 13 | 10 | 3 | 120 | |
数字媒体艺术 | 20 | 4 | 6 | 6 | 2 | 4 | 6 | 5 | 7 | 60 | ||
艺术与科技 | 14 | 4 | 4 | 3 | 4 | 4 | 5 | 2 | 40 |
(四)编导类
专业名称 | 浙江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南 | 广东 | 重庆 | 四川 | 合计 |
戏剧影视文学 | 31 | 5 | 9 | 5 | 7 | 5 | 8 | 10 | 80 |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三、202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2023年,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统考(或联考)成绩。我校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60分(满分按150分计)及以上。
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一)音乐类专业
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具体综合分换算规则如下:
1.浙江省
按照浙江省统一规定的综合分进行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音乐类综合分位次号高低进行录取。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统一规定进行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4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60%。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二)舞蹈类专业
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综合分换算规则如下:
1.浙江省
按照浙江省统一规定的综合分进行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4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60%。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舞蹈类综合分位次号高低进行录取。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统一规定进行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4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60%。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三)美术类专业
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综合分换算规则如下:
1.浙江省
按照浙江省统一规定的综合分进行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美术类综合分位次号高低进行录取。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统一规定进行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综合分=文化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专业成绩(满分折合成750分)×50%。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四)编导类专业
对文化、专业省统考(为联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综合分换算规则如下:
1.浙江省
按照浙江省统一规定的综合分进行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位次号高低进行录取。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统一规定进行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名次、专业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本章程由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浙江师范大学简介
浙江师范大学(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商务部“中国基础教育援外研修基地”、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浙江省十佳对外合作单位、“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建有浙江省唯一的教育学一级学科重点研究基地。
学校前身为杭州师范专科学校,创建于1956年,1958年升格为杭州师范学院。1962年,杭州师范学院与浙江教育学院、浙江体育学院合并,更名为浙江师范学院。1965年,浙江师范学院从杭州搬迁至金华。1980年被列为省属重点高校。1985年更名为浙江师范大学。2000年、2001年、2004年浙江财政学校、浙江幼儿师范学校和金华铁路司机学校相继并入。对口支援衢州学院,与金华市共建金华理工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地址
浙江师范大学地址在:
校 本 部: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杭州校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1108号
浙江师范大学收费标准
1、学费: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20元,计费学分为每学年40学分;专业学费为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新生学年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学费为5300元/生?学年(其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专业的学费为6095元/生?学年)
(二)工科类专业的学费为 6000元/生?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的学费为9000元/生?学年(其中音乐学、美术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学费为10350元/生?学年)
(四)体育教育专业的学费为6095元/生?学年,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学费为5300元/生?学年
(五)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费为25000元/生?学年,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费为28000元/生?学年,小学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费为80000元/生?学年,其中小学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费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结果为准。
(六)按大类招生的,分专业前,学费按同类别中最低专业的标准收费;分专业后,学费按所学专业的标准收费。
2、住宿费:
1000-1600元/生?学年
浙江师范大学学科评估结果
序号 | 学科名称 | 评估结果 |
1 | 教育学 | B+ |
2 | 中国语言文学 | B+ |
3 | 数学 | B+ |
4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B |
5 | 心理学 | B- |
6 | 外国语言文学 | B- |
7 | 音乐与舞蹈学 | B- |
8 | 美术学 | B- |
9 | 软件工程 | B- |
10 | 工商管理 | B- |
11 | 社会学 | C+ |
12 | 体育学 | C+ |
13 | 物理学 | C+ |
14 | 化学 | C+ |
15 | 地理学 | C+ |
16 | 生物学 | C+ |
1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C+ |
18 | 政治学 | C |
19 | 世界史 | C |
20 | 中国史 | C- |
21 | 生态学 |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