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学校地处上海市,主要校区为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和普陀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我校美术学院拥有美术学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和美术学、绘画、雕塑3个本科专业。
我校美术学院先进的教学理念使学生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获得了较高水准的艺术造诣,学生作品在国内外重大展览中屡获佳绩,为国家文化事业发展培养了一批绘画、雕塑、美术教师、美术理论与艺术批评领域的知名艺术家和艺术行业的创新人才。
一、培养目标
美术学类专业致力于培养适合当代社会文化艺术发展需要的,人文与艺术素养并重、具备扎实的美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拥有较强的观察、思考和创造性实践能力,具备良好的艺术创作能力和专业综合应用能力,开阔的国际化视野、持续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能力的复合型美术人才,能在当代文化艺术研究、创造、教育和传播等领域从事研究、创作、教学和应用等工作,为培养中国当代研究型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美术学类含绘画、雕塑2个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费标准10000元/学年。2023年招生计划33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上海 | 11 | 安徽 | 3 | 河南 | 2 |
江苏 | 7 | 福建 | 3 | ||
浙江 | 5 | 山东 | 2 |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高考报名条件。
(二)考生必须参加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2023年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取得合格资格,且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该艺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三)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美术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该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
3.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三)大类分流
美术学类专业本科招生采用大类招生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年进行通识教学;第二年将根据学生一年级的学习成绩和志愿分别进入绘画、雕塑专业进行专业学习。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美术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美术学类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美术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2979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四)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东师范大学简介
华东师范大学(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简称“华东师大”,位于上海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211工程”,入选“2011计划”、“111计划”、国培计划、强基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长三角高校合作联盟、金砖国家大学联盟、亚太高校书院联盟、中日人文交流大学联盟成员,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国务院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是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是以大夏大学(1924年)、光华大学(1925年)为基础,同时调进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的部分系科,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创办的。1972年与上海师范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院校合并,改名上海师范大学。1980年恢复华东师范大学校名。1997-1998年,上海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教育学院和上海第二教育学院等先后并入。
华东师范大学地址
华东师范大学各校区地址如下:
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中山北路校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
华东师范大学收费标准
1.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预收标准:艺术类专业为13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为7000元/年,第三、四学年为16000元/年;其他专业一般为6500-7700元/年。
2.住宿费:普陀校区700-1200元/年,闵行校区1200元/年。
3.对实行公费教育的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计划录取学生,中央财政承担其在四年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
华东师范大学双一流学科
双一流建设,包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目前211工程、985工程等项目已经统筹为双一流建设。
华东师范大学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教育学、生态学、统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