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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2023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时间: 倩愉 特殊类招生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生专业

注:以上专业均为师范专业,且均为国家、省一流专业。招生专业最终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招生计划

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校2023年总体招生计划后,我校将在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各专业计划数。

二、报名条件

具有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身心健康,品德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三学生,均可以申请报名。

1.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至少有3个学期(含模考)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普通类同首选科目学生的前25%(四星级中学)或前10%(四星级以下中学)。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等科技类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

4.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5.对教师教育有浓厚兴趣,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所在中学推荐,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8日—5月10日12:00。

2.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规格上传。上传材料明细如下:

(1)申请表。网上填报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教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每学期学习成绩和年级排名以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填报信息为准。

(2)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未来教师职业的设想等,800字以内,本人手写并签名。

(3)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须经所在中学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传。

“报名条件5”申报者还须上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推荐信。

(4)考生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注:报名不接收纸质材料。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

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公示。

2.网上缴费

公示考生须于5月31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60元/人)。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综合考核资格。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暂定从2023年6月11日开始,考生于6月8日-6月11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请考生关注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4.入选名单确定

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5倍,按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名单将于6月下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志愿填报

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考生须在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多种招生形式(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的,即视为放弃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五、录取办法及激励政策

1.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我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且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2.对综合评价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总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综合考核分÷综合考核满分)×0.3]×100

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考生的高考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3.根据我校卓越人才培养选拔办法,对综合评价招生成绩优秀的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前5%的考生(以总分为依据),经本人申请,入学后可直接进入敬文书院(卓越人才培养强化部)相应科目类的师范专业学习。

六、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2.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全面落实“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6-83656087。

3.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将通报省教育考试院,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七、其他

1.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2.英语(师范)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3.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全日制本科生,颁发江苏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全日制本科生,颁发江苏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4.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形成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费补偿等多元融合的助学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确保“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始终紧紧围绕“精准资助,资助育人”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济困—强能—扶志”一体化资助育人新模式,全方位、立体式帮助学生发展,助力每一位贫困学子的健康可持续成长。

5.本简章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6-83656123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邮政编码:221116

江苏师范大学简介

江苏师范大学(Jiangsu Normal University),坐落于江苏省徐州市,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B类建设高校;入选“国培计划”、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首批国家语委语言文字应用培训基地、首批民政部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委托培养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江苏省“留学江苏目标学校”、江苏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江苏省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为中俄合作办学高校联盟牵头单位。

学校前身是1952年创办的苏南军区转业干部文化速成学校。1956年成立江苏省中学师资训练班。1957年成立江苏师范专科学校。1959年与徐州师范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徐州师范学院,是当时苏北地区唯一的本科高校。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学校更名为徐州师范大学。1999年原煤炭部所属的徐州工业学校并入。2011年学校更名为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学校成为江苏省省级博士立项建设单位。

江苏师范大学地址

江苏师范大学各校区地址如下:

泉山校区: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云龙校区: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和平路57号

江苏师范大学学科评估结果

序号学校名称学科名称评估结果
1江苏师范大学教育学B
2江苏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B
3江苏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B-
4江苏师范大学数学B-
5江苏师范大学统计学B-
6江苏师范大学应用经济学C
7江苏师范大学地理学C
8江苏师范大学生物学C
9江苏师范大学光学工程C
10江苏师范大学体育学C-
11江苏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C-
12江苏师范大学化学C-

江苏师范大学怎么样好不好

1、学校地理位置优越,生活娱乐学习环境都很好。附近靠近万达,地铁口。并且学校老师也挺认真负责。

2、学校的师资力量还是不错的,老师专业知识都是很好的。学校的学习氛围还可以,图书馆、自习室,那学习氛围都是很好的。学校一共有7个食堂,学校空调、暖气都有

3、学校学风浓厚,环境优美,导师和蔼,同学热情,食堂又多又好吃,宿舍条件不错,专业也不错,实验室条件非常好,师资力量很好。

4、学校学学习氛围不错,学生每天学习到很晚才回到宿舍,老师们对待学生很随和,食堂的菜也比较符合大众的口味,学习环境也不错。师资力量还算可以,听说最近引进不少优秀博士。

5、学校属于还不错的师范类院校。我学的营销专业,营销是现在每个行业都需要的,企业要想发展好,只有通过好的营销才能把公司产品推出去,被消费者所接受。所以营销的就业率还是比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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