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600字
今天,我读完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这本书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阔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他只能艰难地行走在布满沼泽和丘陵的荒原上。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那匹狼一直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快死的生命互相博斗着。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恶狼,主人公依靠自己顽强的意志,在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我觉得这个故事最让我敬佩的是主人公那种热爱生命的精神。因为大多数人遇到眼前这种情况可能就很悲观,从而放弃生存的机会。而他明明知道活的机率很小,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他一次次的挣扎,寻找一丝丝生的希望,尽管意识渐渐模糊,但他心中的毅力却没有消失不见,那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有了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在起作用吧!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主人公仍然以非常人所能拥有的毅力坚持了下来。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热爱生命》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勇敢的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斗争;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和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因此,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而且,这篇文章还教我一个道理:能活下来,就是人生最大的馈赠。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可以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600字精选篇2
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我好久才从故事中反应过来,他没有得到金快,却得到了最宝贵的东西——不屈的生命。
他,一个到北部淘金的人。饥饿、疲惫和寒冷折磨得他和比尔筋疲力尽。就在这时,他在过小溪时,扭伤了脚。同样和他去淘金的比尔却甩下了他,再也没有回来……
他陷入了绝境,这地方没有人,没有食物,只有一些不能充饥的浆果。可以想象,任何人到了这个地步,应该会绝望,会哭嚎。他也是。但是他必须活下去。腹中饥饿使他继续走下去。
一天又一天,他在风雨雪中挣扎,双腿鲜血淋漓。但生的欲望迫使他坚持下去。一次,他竟然用尽全身的力对着一头大棕熊咆哮,大棕熊被吓跑了,他也用尽全力,倒了下去……
接下来的日子,他的力量再也不能支持他站立,他只能爬行。他把身上的一切负重都扔了,包括金子。这时,一只病重的狼跟上了他。而他,正发现眼前几十英里处有条捕鲸船!他想到捕鲸船那儿,但他的力气注定他要花费漫长的时间。他的力气已经一天比一天小了。病狼终于追上了他,这是最危险的时候!他们两个的身体是那么的羸弱,但都想置对方于死地。最终,人赢了,他咬破了狼的咽喉,狼血灌进了他的胃,他仰面倒了下去。
最终,他被捕鲸船上的人搭救。他脱险了。但他却对食物出奇的渴望,人们对食物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他的反应。但当他抵达旧金山的时候,他就正常了。
全篇文章完全处在紧张的气氛当中。但主题就是一个:热爱生命。生命是如此脆弱,却又如此价值连城,它能抵得上世界所有的东西。
全文最难理解的部分是这么一段话:
“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做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像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那样,一点钟大概可以爬上二十英尺。”
为什么这个,才是真真正正的人?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600字精选篇3
人与自然的较量,野性和人性的角逐,死亡压力下的生存意志,自然困境中的挣扎,极限状态下的自我挑战,濒死状态下的不屈抗争,都是人类,不,是任何生命对生命的热爱。
无论是淘金人、拳击手、水手还是作家,甚至那条名叫雪虎的被驯化的狼,都是典型的硬汉形象,他们表现出惊人的生命力和特有的斗志,代表着蓬勃向上、乐观不凝的精神。
那位淘金人为了自己的生命不向命运低头,虽然他一条腿已经受伤,但是他却用牙咬死了一条狼。
拳击手,在我眼中是个比狼没有人性,比狮子还凶猛的人物。但是,自从读完《热爱生命丛书》之后,我才明白:老拳击手为了不饿死和别人比赛,并爆发出惊人的斗志。其实拳击手也是热爱生命的。
水手,在跳入海中后遇到鲨鱼,不向死亡屈服,奋力抗争,最后竟然“鲨口脱险”,保全了性命。
噢,还有那为作家,虽然一开始他的作品并不成功,但是,他并不气馁,在极限中挑战自我,最终取得了成功,他的作品被登上了报刊。
雪虎为了生存,在和别的狗互相“比武”时,表现出无比的强悍,这让我大吃一惊。
相比之下,现在的某些青少年人因为某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自杀,我从信息时报上得知: 1月22日晚普宁市第一中学18岁女生罗某,趁学校双休日放假之机在本校一单杠上吊自杀。据悉,死者性格内向、多愁善感,自杀原因疑因学习压力太大、担心无力回报父母恩情所致。这哪能说得上是热爱生命呢?现在的青少年,你们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是否热爱生命?如果不爱的话,请注意,你正在死亡边缘“‘死’海无涯,回头是岸”,不要为了一点点小事就___,那不久太不值得了吗?想一想狼、狗都那么热爱生命,你就不能忍一忍吗?孔子曾经说过:“小不忍则乱大谋。”请君三思。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力,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每一个人的义务和权力。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 弃的权力,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 每一个人的义务和权力。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600字精选篇4
有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面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缘挣扎,但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快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
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希望。再想想自己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己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一定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不过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生活的乐趣时,生命就飞驰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着无穷的活力吧!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600字精选篇5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这篇故事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生命是珍贵的,我们要热爱生命。故事情节曲折生动,它充分地描绘出了人物的动作和心里活动。
《热爱生命》主要讲了一个淘金的年轻人在北极圈迷了路。他在生存环境极为恶劣的条件下,忍受着劳累和饥饿,艰难地走着走着。最后,他终于走到了海旁边,被一艘捕鲸船营救,因此重获生命。
读了这篇小说,我对生命有了更深的了解。
如果主人翁没有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没有强大的毅力,没有不变的决心,而是选择死亡,那他就不会坚持走下去,更不会重获生命。他非常坚强,尽管脚多次被磨破,脸多处被割伤。他遇到了一只病狼,这只狼跟了他几天。当病狼想扑上去吃这个“病人”时,他无力地抠住狼的牙床,狼也无力的咬着他。突然,他的脸紧紧顶住狼的咽喉,他的嘴里全是狼毛。半个小时后,一种令人讨厌的液体如同铅液灌进他的嘴里。在他危在旦夕的时刻,他却不放弃生的希望,这使他热血沸腾。他多次摔倒,又顽强地站了起来,从没有动摇过要活下去的决心。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被捕鲸船发现,成功的生存下来。我深深的敬佩主人翁。
生活需要强大的自信和坚定的信念。有些人因为不堪生活的压力而放弃生命,结果给了他们的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有一个美国商人,因为无法忍受金融风波的压力而跳楼自杀,在生命垂危的时候才醒悟,生命是多么重要,于是,他决定把他的器官捐给那些需要、热爱生命的人。正如培根所说:“任何个人财富都不能成为个人最终的生命价值。”相反,有些人能在逆境中更加努力地工作、学习。他们东山再起,重获快乐。我想,聪明的人更应如此。假如生活就是一件毛衣,当毛衣破了洞,他们也能找出那只露出一点儿的线头,把它扯出来,绕成线团,重新编制出一件漂亮的衣服。
让我们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吧。正确的面对生命,不要轻易放弃它,我们一起来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份快乐生命,像《热爱生命》中的主角那样,接受生命中的风风雨雨。绽放自己的生命,放飞自己的生命,让它像一只雄鹰,自由自在地在蓝天中飞翔。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600字精选篇6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在这短暂的生命历程里,人们都在不断地追求着自认为非常重要的东西,或是健康,或是声誉,或是金钱,或是地位,我们竭尽所能要在人生的图片上为自己绘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唯有如此,方不辜负生命的意义。
其实,不管我们追求什么,都是基于我们对生命的重视与热爱。正如汪国真在《热爱生命》里描写的那样:
我不去想,
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
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
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
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不论我们成功与否,既然选择远方,就只有勇往直前地追寻;不论我们是否能获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只能勇敢吐露自己的真诚;不论未来的道路艰辛与否,既然选择了奋斗,我们就只能往前追寻。
我们所有这些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希望,晕染了快乐。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600字精选篇7
《热爱生命》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所著的最著名的短篇小说。
在广袤的美国西部荒原,两位淘金者缓步而行,然而主人公在受伤后被同伴比尔所抛弃。在接下来的几天,他无时无刻都受尽饥饿和伤痛所带来的折磨,他最终选择放弃金沙,随后,又遭遇了一头病狼;两个生灵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躯体,相互搏击。最终,他喝到了狼血,使生命绽放出光彩。
读完本书,我不禁暗暗咂舌-这是多么令人认真思考人类自身的一本书啊!
这本书创作于工业革命时期,由于时代背景,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美国掀起了淘金的浪潮,人们涌入阿拉斯加。伦敦与他的哥哥便是其中的人。本书将当时时代背景下人性的丑恶所写了出来。当黄金到手后,之前同甘共苦的朋友便变得无足轻重,一文不值。这毫不掩盖的折射出现代文明社会中人类灵魂的癌变-“温情”、“友爱”、“互助”,变得多么熟悉而陌生!
我也感叹自然界的强大,在自然界面前,人类是多么渺小!主人公虽然淘得金沙,却受尽自然解锁带来的险恶环境的折磨,在理智面前他不得不将历经千辛万苦所得的金沙一分再分,最终抛弃。
本书中还有一个细节引人注目-“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吸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体,相互猎取对方的生命。”此时此刻,人类在自然面前也不过是其一部分。在没有了刀和猎枪-蜕去文明的外壳后,他和狼一样,都是两只生灵,没有了人兽之分,人回到了最初点,他们此刻没有谁高贵,低贱,有的仅仅是最原始的求生欲。我也想起我年幼的弟弟问我:“有没有什么动物专门吃人?”我茫然了。诚然,的确是没有的。但万一有呢?我想到那时,人类必须重新审视自己的地位-人不是自然的主宰,只是其一个普通成员。
生命的热爱,不能有高低贵贱之分,自然界中,每个生命都平等,每个生命理应热爱生命,平等对待。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600字精选篇8
世界上总有一些文字让你冥冥中为之感动。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歌诵的是人类的灵魂,这让你的灵魂得到救赎,为与之共鸣。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笔下的《热爱生命》就是这一类文字。故事讲述了一个淘金者由于受了伤,被同伴抛弃在雪花飘扬的荒漠,但他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无衣无食、身体伤痛、野兽骚扰等困难,最后终于了病狼,赢回自己的生命。
读完故事后,我感到的是文字背后透露出的生命的本能和顽强的灵魂。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强迫自己吃无味的浆果,植物的根茎,甚至活鱼,刚出生的小松鸡,小鹿的骨头;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不顾身体的疼痛,直至生命的尽头,他也没有放弃。
文中从始至终都在描述他在理智和麻木中转换着。在濒临死亡的情况下,由于生命的本能,他活了下来,但灵魂也给了他可贵的品质。文中一处给我的印象深刻:“他扭头离开了
,没错,是比尔离弃了他,但他不会拿那袋金子,也不会吮吸比尔的骨头。”比尔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离弃了他,而且至死也不肯放下金钱,荣誉和物质。但就算是这样,他也不会害比尔。因为他知道,这样做只会徒劳地使自己的人性坠落,道德败坏。他的人格也会变得扭曲,这样的人,只能是“活着”,但他的灵魂已死去。所以,他选择离开,选择自己努力地生存下去。在生死未卜,下一餐在何时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能如此从容,坦然,难道他不高尚吗?
在生与死,残忍与高尚中,你选什么?他选择的是生和高尚。
怀着高尚的灵魂和对生命的本能,未来生活的向往,他不仅活了下来,还告诉我们执着、坚持、坚忍的力量,不屈服,不放弃,对生命、生活有点无穷的希望和热情。他可能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人,也许我们不能经历像他一样的生死抉择,但在我们的生活中,你总有一些梦想,有一些心底的渴望。我们要不断追求,执著着、坚忍地去承受其带来的一切,相信,你会像文中的他一样,在生命的旅程上不停前进。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600字精选篇9
初次翻开杰克·伦敦文集《热爱生命》,这个题目并没有什么吸引人的独特之处。但当我开始细细研读时,却又深深地被这篇小说打动了。
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人内心的最深处,有着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渴望。热爱生命是一种本能。小说中的主人公,在和同伴踏上去阿拉斯加淘金的旅途中,得到了许多金子,但所需的食物和弹药却用完了。在返还途中越过一条河时,他扭伤了脚。同伴比尔却抛弃了他独自离开了。于是他为了生存下去,开始了一场漫漫的求生之旅。
为了减轻负担,他咬牙抛掉全部黄金、无用的装备,为了活下去,他在野兽吃剩的残骸里翻找食物。在阿拉斯加的荒原上,他和那只尾随在身后的病狼互相猎取着对方。为了生存,他在最后的搏斗中咬死了那匹令他作呕的狼,喝了狼血,最终获救。使生命放射出无畏的耀眼光芒。
人和狼、狼和人,为了生存而表现出来的求生欲望、抗争精神,是一致的,是令我们敬畏的。他们都是命运的强者,人生的赢家。
全文的结尾部分更是点睛之笔:当船准备起航时,有人看见他如野兽般向岸边爬来,神志已不清,但是求生的欲望迫使他往前走下去、走下去,永不停顿。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含义却十分深远。通篇给人一种激扬向上的美,让我们感受到一种人性的光辉,一股无法抗拒的蓬勃力量。
“热爱生命”四字,极其简单又最为困难。中、高考过后,总有许多学生会因不堪重负而放弃生命,他们的行为不能不说是可笑的。对比一下《热爱生命》中的主人公,这种轻视生命、不热爱生活的态度真是一种可耻的行为。
有时,我们也会像主人公那样,处于某种困境之中,甚至常感到力不从心,想到放弃,但如果我们能像他一样,看到生活的美好,以此为动力前行,人生定会大不相同。
杰克·伦敦在《野性的呼唤》中说过:“风俗的链条锁不住跳跃的古老渴望”,我个人理解为:任何困苦都无法击倒一个人的信念和对生命的热爱。
热爱生活、坚持不懈,这就是作者想要在文章中表达的情感。其实,这种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永不言弃的精神,正是我们在人生道路上必须拥有的品质。
读罢《热爱生命》,我已是热泪盈眶、心潮起伏,真心的为这个不屈的灵魂,唱一首生命赞歌!
热爱生命的读书心得600字精选篇10
在物欲横流的商品社会里,一个人的生命在金钱与权势面前,它的价值是无法进行衡量的。以下是_小编整理的<热爱生命>读后感600字,欢迎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_查看。
在物欲横流的商品社会里,一个人的生命在金钱与权势面前,它的价值是无法进行衡量的。因为在很多人心里,生命的意义本来就很恍惚,就像小沈阳说的:一个人一闭眼一睁眼,一天就过去了,一个人一闭眼不睁眼,一辈子就过去了。这就话听起来真的好像一个人生活于世只有睁眼和闭眼两件事了。这样的生命和金钱与权势相比,确实意义不大。
一个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可能真的是生死抉择,如何去面对?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难题。也许有人会说对于信念、态度成熟的人来讲,坚持应该是最重要的,不屈不挠地坚持下去就会有所收获。但是我想说的是很多时候知道放弃什么不再去坚持,却是更重要的。
死了一个,死了很多个,对于旁观者好像只是数字的的变化。曾经陶潜诗曰,“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真的,死不足惜。
然而对于个体,一个生命的终结就是所有事情的终结,生死两隔就是有人从此消逝。所以在生与死的抉择面前很多人都会选择抗争,除却生,就是死,生命越是脆弱,就越是要攥在手心,就像那些行走在阿拉斯加的旅人一样,即使和雪地的饿狼都相互觊觎着对方的性命,即使已经倒下,即使再没有力气去维持生命。保有的是,对生命的敬畏。
但是我们还要看到的是,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公选择了生命并最终得到了新生,是因为他在关键的时刻决然的放弃了他全部的金子,因为他的放弃,最终他才得到。
现实中,在你面对金钱和权势还有其他很多东西的时候,物欲好像是不可抗拒的。但是那你可以认真的想想,在物欲的对面摆放的是你的生命、尊严、亲情、希望等等的时候,你是否还可以轻易的选择物欲。
我想杰克.伦敦并不是单纯要表达人定胜天的观点,那只是底线的挣扎,杰克伦敦告诉我们对于生活,即便失去所有的金钱、失去自己可能即将到手的权势尊严、失去让别人羡慕的虚荣,只要是可以活下去,那么你依然就是勇者。
生命诚可贵,抵得过全部有形无形的价值。不选择物欲,你的得到的可能是更多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