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心得初三作文1000字
刚读这本书时,很不适应书中的文字风格:语言粗俗,脏乱连篇,一副玩世不恭的嘴脸,文中到处充斥着“他妈的”、“混账”、“杂种”等词。我暗想,看完这本书,我会不会也学会了脏话,在日常生活中拿来就用呢。还有,小说的名字《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个对什么都不惯甚至憎恨的少年,一个游荡在大都市里的孩子,与麦田有什么关系?直到最后他被妹妹问及将来想当什么的时候我才真正明白。
故事从主人公十六岁少年霍尔顿第四次被学校开除起笔,讲述了他游荡纽约街头的经过以及其复杂的心路历程。
这位出生于中产阶级家庭的少年因为厌恶学习,除了英文外没有一门及格的中学生,终于被一所优秀的学校潘西中学开除了。这已是他第四次被学校开除,在学校把通知寄到他父母那之前,他并不打算提前回家,所以,他决定在星期三之前不回家。于是,他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抽烟,酗酒??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他所看不惯的“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做着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他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他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要真正这样做,又是不可能的,结果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之中:他这一辈子最痛恨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里消磨时间;他厌恶没有爱情的性关系,却又糊里糊涂地叫来了妓女;他讨厌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却又迷恋她的美色,情不自禁地与她胡搞。
但是他对两个人的感情是真挚的。一个是琴,她曾经的邻居。她很想知道琴有没有放假回家,却又怕听到琴的妈妈接电话后的盘问。而为了看看最他疼爱的妹妹菲苾,他终于做出了最大胆的行动——冒着被父母发现的危险潜入家中。在作者的描述中,你可以发现所有的人都那么“假模假样”,但菲苾除外。这个漂亮可爱聪明的小女孩令读者眼前一亮:真挚、善良、勇敢这些词都不足以表达我
对她的喜欢。霍尔顿深夜潜入家中探望妹妹时,父母突然回来了,她的担心和机智令人感动;当接到霍尔顿的纸条,得知哥哥要只身“去西部”时,她收拾好衣服拉着笨拙的手提箱要与哥哥一起走······看到这,我的眼睛都濡湿了!多么好的妹妹!多么纯洁的心灵!她还是个孩子啊!菲苾不喜欢哥哥满嘴的脏话,批评他“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叫他“不要咒骂了”,问他将来当什么,是和爸爸一样当律师,还是想当科学家。在他的执着面前,霍尔顿一边心烦意乱,一边不得不逼迫自己想清楚他究竟喜欢什么,他长大后想做什么。 这时,他提到了一首诗,名叫《假如我在麦田里遇到你》。他说“不管怎样,我老是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着,要是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到这里,我被深深地震撼了!这位表面上对一切都无所谓甚至嫌恶憎恨的少年,内心充满了孤独,在彷徨无助中竟能有如此美好的心愿,不得不令人重新审视他了!他自己所经历的不正是这样一场游戏吗?他在狂奔,他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儿跑,他其实就快要到悬崖边了,而此时,她的妹妹——老菲苾就是那麦田里的守望者,她捉住他了!因为,我们从下文得知:霍尔顿答应她妹妹他一定回家,他不会一个人去遥远的西部,而且真的回家了!
看到结尾,我意犹未尽。作为一名教师,我们的学生又何尝没有霍尔顿这样的苦闷与彷徨?他们表面上嘻嘻哈哈、对一切无所谓,内心又何尝不是充满了叛逆与孤独?而我们,能不能做好麦田里的守望者,捉住那些不知不觉跑向悬崖的孩子们?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心得初三作文1000字【篇2】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塞林格唯一的一部长篇,虽然只有十几万字,它却在美国社会上和文学界产生过巨大影响。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家长们和文学界也对这本书展开争论。有认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对生活的认识,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促使他们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成年人通过这本书也可增进对青少年的理解。可是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本坏书,主人公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搞女人,满口粗活,张口就“他妈的”,因此应该禁止。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
该书以主人公霍尔顿自叙的语气讲述自己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的经历和心灵感受。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霍尔顿是个性洛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芘真诚爱护,百般照顾。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可是,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连他敬佩的唯一的一位老师,后来也发现可能是个同性恋者,而且还用“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那一套来教导他。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二次大战后,美国在社会异化、政治高压和保守文化三股力量的高压下,形成了“沉寂的十年”,而首先起来反抗的是“垮掉的一代”,本书主人公霍尔顿实际上也是个“垮掉分子”,是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只是他还没有放纵和混乱到他们那样的程度罢了。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能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很重要的一点还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全书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口吻叙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和行为举止,也以一个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作者以细腻深刻的笔法剖析了主人公的复杂心理,不仅抓住了他的理想与现实冲突这一心理加以分析,而且也紧紧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点来表现主人公的善良纯真和荒诞放纵。小说中既用了“生活流”,也用了“意识流”,两者得到了巧妙的结合。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独创一格。全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避琐碎,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语和俚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达到了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效果,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使读者更能激起共鸣和思索,激起联想和反响。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心得初三作文1000字【篇3】
“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些异想天开,可我就是喜欢干这个。”这是霍尔顿的内心独白。
霍尔顿是个嗜酒嗜烟、滥交女友、逛夜总会的一个没落、叛逆的人。他拒绝学校生活中的那些伪君子,厌恶趋炎附势的校长,高傲的同学,他拒绝与这些人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适应环境,无法好好学习。他看不惯生活中的所有人和事,于是他选择了逃避,在他追求自我追求完美的时候,他却慢慢迷失了自我。离开学校住小旅馆,去酒吧甚至招来妓女,最后却无能为力地向现实屈服。
但霍尔顿的内心也有着积极向上的一面。“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理想听起来有些不现实,但却反映了霍尔顿的内心世界。他所处的环境是多么复杂黑暗,身边到处都是伪君子,连他所敬佩的老师后来都被发现是搞同性恋,于是他厌恶身边的这一切,他想要反抗现实,但他选择了逃避。他对现实的抗拒终究不够坚定,虽然他厌恶现实的丑恶,有着善良纯洁的一面,但终究他还是在丑恶的现实中迷失了自我,变得甘于堕落、思想危险,最终成就不了真正的叛逆,而成了一个悲剧。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本书了,书读到多半,仍有很大感触,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避免去面对这社会黑暗的一面,有光明就会有黑暗,但我们必须拒绝它黑暗的一面,保持一颗蓬勃向上的心,任何事物都有两面,人也是如此,每个人心中都有好和坏两面,但却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坚守自己积极的一面。
书中最令我心动的便是霍尔顿说起自己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时的那份认真与执着,仿佛他已变得善良纯洁,洗去了所有的不堪与邪恶,我脑中不禁浮现出了那样一幅画面,霍尔顿坐在麦田中望着孩子们,落日的余晖照在他肩上,与麦田一样变成了金色,显得阳光而高大,然而结局却不是我所想的那般美好,霍尔顿最后却没能坚守自我,一步步走向黑暗,屈于现实,让人感到非常遗憾与惋惜。
人的本性都是善良的,尽管生活中有着太多阴暗的事,我们也要坚定不移地坚守自我,抵御现实的黑暗,随着岁月的成长,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这本书对我的影响有多大,它教给我要努力学习,积极向上,不要像霍尔顿那般颓废、堕落。
只要坚守内心的美好,反抗现实的黑暗,就有机会去追求更加阳光的生活,走向一个美好的未来。
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心得初三作文1000字【篇4】
《麦田里的守望者》其实很早就接触过这本书的名字了,只是一直没有找时间去好好的读一读。最近,想上网找一些适合自己的书来阅读,无意中发现了它——《麦田里的守望者》这个熟悉的名字,才又一次勾起了我阅读的兴趣。
《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主人公是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考尔德,他出生于纽约一个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家乡强迫他好好学习,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他在学校一天到晚所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此老是挨罚。
到他第四次被开除时,他不敢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_,滥交女友。他在电_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招了_女,情不自禁地与虚荣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她的内心又十分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和真理。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一开始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因为几乎每一段文字都会夹杂着一两句“_”或者是“混账”之类的粗口,这是在其他书里还没有遇到过的情况。另外,读了一大半书后,也没有发现有什么是能和麦田里的守望者能扯上关系的。可是,我想,既然作者能用这几个字作为书的标题,一定有它的合理之处,那么麦田里的守望者究竟指什么呢?带着这个疑问,我有接着往下读。
其实,说实在的,一开始,我真的不太喜欢该书的主人公霍尔顿。他的颓废、消极、满口的脏话让我难以理解,甚至无法忍受。可是,渐渐的才发现,原来霍尔顿的彷徨、叛逆、玩世不恭都是有原因的,是因为当时所处的环境使他变得抑郁、忧伤、病态。在这种环境的压迫下,他别无选择,他只好渐渐地掩藏起他那颗敏感、脆弱而又善良的心。
或许,从表面上看来,霍尔顿不求上进、挥霍无度,他还不学无术、却总在抱怨,但是如果你细细地品味过这本书,你会发现霍尔顿其实有它天真和善良的一面。虽然,他看似对所有事情都是否定的,对所有人都是怀疑的。但事实上,他懂得欣赏,懂得爱,他感情丰富,他细腻敏感。他是一个真正热爱生活的孩子,在他的心灵深处对幸福有着很大的期待和渴望。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那么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
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霍尔顿对他的妹妹菲比说的一段话。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到,霍尔顿渴望幸福,可是幸福却是那么的遥不可及。他不过是想离开那个浮躁的地方,找一片纯净的麦田,过简单的生活,寻找简单的幸福。可是,他就一个这么简单的愿望,也难以实现,这就是霍尔顿的悲哀。
读完《麦田里的守望者》,才发现,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也是那么的无助与彷徨。我们甚至不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而霍尔顿至少是一个有理想的人,只是他的理想最终也无法实现。而我们呢,看似有理想,而实际上却碌碌无为,漫无目的的生活着,这样的人生试问又有多大意义呢?理想是一盏明灯,我想我们是时候该为自己寻找一下奋斗的目标,做一个真正有理想、有目标的人了。
麦田里的守望者读书心得初三作文1000字【篇5】
首先,我想说:这是我第二次没有把写读书心得当做负担。为一部自己喜欢的不得了的书写一篇洋洋洒洒的读后感,这样的感觉挺好的。
读这本书,是因为:今年过年回来,心还是很浮躁,不能马上投入到学习中。听学姐无意中提到此书《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全世界无数彷徨年轻人心灵的慰藉,道出了千万青少年的心声。于是,去“图批”买了一本回来。
看到《麦田里的守望者》这个抽象的书名,我以传统思维模式给它勾勒出这样一个轮廓:以自身经历穿插深奥隐晦的道理,向读者传输自己看待人生的方式。然而,从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起,那连篇的脏字,真让我一时接受不了,离我之前勾勒的轮廓相差甚远。但又发现,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这本书是塞格林唯一一部长篇小说,却对美国社会和文学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纽约时报》的书评写道:在美国,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毕业生要获得倒是的首肯一样重要!故事发生在霍尔顿离开学校的三天时间内。此处,我以第一人称描述。以便更加形象的描述主人公的内心世界。
美国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烟硝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我”就是其中一员。“我”被学校开除,为了在星期三回家,就在纽约街头鬼混:抽烟、喝酒、去夜总会、大把花钱,碰上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干了这个年纪的人想干的所有的事。然而,看似潇洒刺激的生活,却掩藏不住内心的极度空虚和精神上的寂寞。让我自己也很惊讶的是,读这样一本书,竟然有多次流泪的冲动。
我不得不说,这本书写的实在是太真实了。我不由自主的想痛哭,当别人问我在哪儿上学,我对在读学校的感觉跟“我”对潘西的感觉如出一辙,我觉得自己那如墨汁一般经年累月终于沉淀安静下来。曾一度被遗忘的难过与寂寞的感受,被“我”的经历又一下子荡漾起来,弥散到整个身心,浓浓的化不开……我所有成长苦痛和阅历就凝缩在了“我”流浪的这几天中。
是的,要说最真实的我。就像书中的“我”一样:厌恶一切阿谀奉承,虚伪做作的嘴脸。最渴望的就是到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地方。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省去蠢而无用的交流。但是,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己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另外,书中菲比的天真纯粹真让我喜欢。在书的最后几章,就是菲比带着猎鹿描抱着旅行箱说要和“我”一起走的时候,我真的太想哭了,我多么希望菲比永远也不要长大,我常常觉得孩子不长大该多好。成长会让他们和“我”一样经历痛苦、矛盾、失望,然后学会做人。想想那该多可怕?可是,我又无法阻止他们的成长,就像“我”最终还是没能去成一心向往的西部的某个地方……
孩子,提到孩子。是的,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在我们女院好好学习。
可是……
为什么,为什么希望就在明天。而我,却也是那么渴望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