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心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心得精选篇1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共四本书,福尔摩斯是英国19世纪一位才华横溢的侦探,他与他的搭档华生一起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
纵观福尔摩斯的一生,他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运筹帷幄,如剥洋葱一般的解开一个个谜题,谦虚谨慎的做人态度,对朋友肝胆相照等等,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难能可贵的精神吗?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避免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看到了世间真善美终能战胜假恶丑,同时也深深的折服于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在福尔摩斯侦破的所有案件中,让我记忆深刻就是”吸血鬼“这个案件。是一位丈夫向福尔摩斯发出的求救。这位丈夫向福尔摩斯描述了自己和妻子认识的过程,以及现在的生活情况,他的妻子是一位秘鲁人,与丈夫有着截然不同的生活背景和宗教信仰,他们生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宝宝,而且这位丈夫还有一个与前妻所生的身患残疾的十五岁的大儿子。这位丈夫突然发现最近她妻子的行为怪异,毫无理由的虐待前妻的儿子,上个月保姆突然听到婴儿痛苦的声音,跑回房间发现,妻子正伏在婴儿的身上,显然在咬住婴儿的脖子,婴儿的脖子上留下了小伤口,并且有血流出来。后来又有一次,保姆和丈夫突然听到婴儿的啼哭,他们跑过去,发现妻子正从婴儿床边站起来,孩子的脖子和床单上全是血迹,而妻子的嘴唇上全是血,这让丈夫不能理解,觉得自己娶了一个吸血鬼。想让福尔摩斯帮他查清楚。
福尔摩斯首先向这位丈夫提出一些问题,丈夫都据实所答。福尔摩斯和华生来到他们家里,首先,看到了一只小狗正艰难第、缓慢前行,它后推走路的样子很不正常。其次,福尔摩斯认真观察了大儿子和父亲对话的样子,以及父亲对小婴儿的疼爱,最后福尔摩斯得出了结论。
说他的妻子其实是一位有包容心,非常善良的女人,而且丈夫错怪了他的妻子。福尔摩斯说他已进入这个家,就看到了这个家的墙上陈列着一些古老的武器,其中一支小鸟箭的箭囊空了,因为这种古老的武器,箭头都是用毒液浸泡过的,如果孩子一旦被箭头刺伤,不把毒液吸出来,就会造成死亡。
那条狗就是被试验箭头的毒液是否有效的有力证据。福尔摩斯说其实造成这一切的是大儿子,大儿子嫉妒,健康可爱的小儿子,害怕自己的父亲被小子儿和妻子抢走,于是残忍的伤害了小儿子,所以妻子才会殴打他。福尔摩斯说当他看到父亲怀抱小儿子的时候,大儿子脸上的愤怒和仇恨时更加证实了自己的判断。
这个案件虽然简单,但是,仅凭我们知道的信息,福尔摩斯就能解开谜团,不得不钦佩他的敏锐的观察。正是这一点一点的从表象中抽取出来的真相,才使福尔摩斯更加伟大,聪明。现在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好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于是现在坦白的说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符号,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心得精选篇2
虽然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我不知已经看过了几遍了,但始终如一的感受:好看。有促使我再次翻开有三百零四面厚的书,获得了新的启示和感受,正如宋代诗人苏轼所说的“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温故而知新嘛!
整本书内容提要地说就是作者以一位叫华生的军医角度讲述故事,在华生退役后在贝克街与做事精明的福尔摩斯合租了一间房子,接着便于福尔摩斯一起经历各种案件,与福尔摩斯一起出生入死......
其中有一个句子,更能体现出福尔摩斯的精明:“除了表和鞋带之外,烟斗是最能显示一个人的个性的东西。但这只烟斗的迹象既不明显,也不重要。我只能看出它的主人身强力壮,有一口好牙齿,习惯用左手,家里很有钱。”瞧福尔摩斯从这么一个小小的烟斗的细节部分就能了解到如此多的资料,多么明锐的观察力!
又一次读完书,我又不经想起英国作家尤安·艾肯也给过我们也同样的启示书越读越熟,没错,这次我阅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最大的收获是:细节决定人的一生,观察细节也决定着人的能力。如果我有福尔摩斯一样的敏锐观察力那该多好哇,做事不再粗枝大叶,可惜,我没有,但我可以学,我要向福尔摩斯一样仔细观察生活中的不起眼的点点滴滴,让细节改变我的一生。说到这里,一股敬佩之意油然而生:“福尔摩斯,你是我生活和学习上的榜样!”
一本书,又带给我新启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心得精选篇3
我不是很喜欢读书,但喜欢刺激紧张的故事,一次偶然,我接触到了柯南·道尔笔下一部优秀的著作:《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一部可以堪称完美的侦探小说,我早已不下十次去购买各种版本,去如饥似渴的阅读。我渴望着,自己也能够拥有像福尔摩斯那样紧密的思维,但是,这如天之骄子一般的人物,我又怎么能胜任?
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爱迪生曾经说过:天才,百分之一是灵感,百分之九十九是汗水。从福尔摩斯这个给人印象深刻的天才身上,我却是认为:他是由百分之百的灵感加上百分之百的汗水组成的,对于一个智慧和勇气并存的成功人士,我的存在又是多么的渺小而卑微。福尔摩斯是公认的天才,没有谁会去否认这一点。
但是天才若是没有人传述他的智慧,又怎能会被世人所得之?是的,我说的是福尔摩斯的挚友——华生。他是个退伍的军人,勇敢、忠诚、坚定,明明夏洛克是个不与任何人来往的刺球,可他却能够轻而易举的与他成为一起办案的伙伴——这或许也是一种缘分?没有华生的夏洛克,对我,或者对他们两个来说,都一定是不完整的。
天才啊,需要勤奋,更需要锻炼出敏捷的思维。我希望,我,或者我们身边的某一人,都能够成为世上第二个福尔摩斯,都能够拥有像福尔摩斯那样正直的性格,拥有他过人的才智。当然,更希望我们能够像他一样获得一位“华生”,能够拥有一位可以信赖并且依靠的伙伴。
愿你我能成为福尔摩斯和华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心得精选篇4
我平时爱读书,最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红头发协会”这一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犯罪团伙为了去银行盗窃,不惜一切代价创办了红头发协会。只要是红头发,年满21岁,被应聘了就能每周得到4磅,目的就是将一位红头发先生支开后,再从他家里挖暗道去偷窃银行。可这一切逃不过福尔摩斯的“法眼”。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福尔摩斯能够成为一个大侦探不是偶然的,而是通过他平时的善于观察,不断积累才取得成功的。我们要向他学习,学习他身上做事细心、考虑周到的特点,学习他坚强、勇敢、不畏艰险的品质,学习他乐观、自信、积极向上的心态!这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平常自己的表现。做数学题的时候,我经常会将草稿本上的得数搬到本子上去时,漏掉一个零或别的数字。语文写作文分不清“的、地、得”,真是有点小马虎。而且我平常遇到小事容易掉眼泪,表现出自己很不坚强、自信和勇敢。
书中另外还有一个人物华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好朋友。他们俩一起合作侦破了许多疑难案件。这让我感受到了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这真是团结力量大啊!
我爱看这本书,相信大家去读了也会喜欢上它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心得精选篇5
小时候,我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至今心有余悸。最近,我又读了这套书,再次和老朋友见面。
书的作者是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书中主要叙述福尔摩斯23年侦探生涯中侦破的各种案件。
案件中第一个案子是《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侦探经验丰富,用“回溯推理”方法,很快判断出凶手是高个子,红脸、抽雪茄、长指甲……根据这些线索,仅3天时间,轻而易举抓到凶手。
福尔摩斯是一个沉默寡言,性格古怪,善于思考,博学多才的人。他根据墙上的痕迹判断出凶手是长指甲;根据地上的烟灰判断出凶手是“抽印度雪茄”;根据脚印的距离,墙上血字位置与平视高度,判断出凶手是高男子;红脸醉汉,用自己流的鼻血写单词,是为了混淆视听。
福尔摩斯发现地上的血迹,但死者身上无伤痕,断定是被药丸毒死;他将现场拾到的“戒指”作“失物招领”广告,引来失主认领,发现蛛丝马迹;他利用身边的流浪儿寻找真凶——马夫;他周密思考,精心设计,用租马车的方法,引来马夫凶手杰弗逊·霍伯;通过凶手叙述这起复仇案的故事,使得案子成功解除。
这件案例告诉我们:福尔摩斯根据结果,往回推断的方法,找到突破口,问题变得简单,少走弯路,很快破了案。用此方法解应用题,从问题入手,根据题中已知条件分析题意,解答应用题。正确率提高,速度加快。
福尔摩斯实施抓捕行动,巧妙设计,凶手自然送上门来,此案圆满落幕。他多年的侦探经验,新颖的抓捕创举,实在让人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