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看书重要性的中考作文
《三国演义》让我明白了智慧与友谊;《史记》让我了解了中国古代历史;《红楼梦》让我看到封建社会一个家族的兴衰,然而使我受益匪浅的书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主要内容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前往西天拜佛取经,取经路上,斩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在这贯穿故事始终的四个人物中,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敢;我喜欢猪八戒的憨厚;我仰慕沙僧的忠诚,但最值得我学习的还是唐僧的珍爱生命、善待他人和持之以恒的为人与做事。
唐僧不杀生,珍爱生命。每当孙悟空要将妖怪变成的村姑、农夫、孩童等人打死时,总是被看不出妖魔,误认为是百姓的唐僧拼死拦住,并惩罚孙悟空。唐僧有修养、与人为善。唐僧师徒取经途中,每次夜晚在寺庙或村民家借宿时,他不是粗鲁的喊叫,而是不厌其烦的轻轻叩门,在征得主人同意后,才礼貌地入室。唐僧有追求,持之以恒,唐僧带领徒弟西天取经,途径千山万水,没有阻拦住他;路遇妖魔鬼怪,没有吓退他。特别是女儿国王看中他,承诺与他荣享福贵,都被他严词拒绝,可见唐僧为了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有一种持之以恒的韧劲。
唐僧之所以修成正果,正是坚持这些精神,难道唐僧的这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么?当然值得!我一直在坚持,如有一次,我在做练习册的时候,发现有一道难题非常难,我总是解不开,我的心里就打起了退堂鼓,突然,我想到了唐僧那持之以恒的韧劲,立刻来了精神头儿,终于,这道题我解开了。我想《西游记》真是我的良师啊!
我真为有《西游记》陪伴在我身旁而感到欣慰和充实!它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教做人、做事的道理,它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写看书重要性的中考作文篇2
我小的时候不爱看书,只要一看见书,我的头就发晕。可是爸爸总是买一些非常无聊的书,总是叫我看书,我一见到它就像刺猬见到老虎,赶紧缩成一团出去玩了。
一天,在我非常非常无聊的时候,没事做我就无奈地拿出使我发晕的书。我拿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当我翻开书,一个字一个字地看下去。我惊喜地发现书的内容是如此的丰富。
从此,不管我多忙,每天我总是会保持看书10分钟,有是甚至是30分钟、1小时我也读下去。天天读书让我得到了丰厚的报酬,在一次考试中,我的语文成绩竟是第一名,这可以说奇迹。老师、爸爸、妈妈都为我感到高兴。这都是书给我带来的,它让我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读书真的大大地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
渐渐地,我又觉得家里的书不能满足我的日渐膨胀的胃口。于是我请爸爸在市图书馆给我办张卡,爸爸二话不说爽快地答应了。自从办了图书馆的卡以后,我跟书的距离越来越近,而我生活中也渐渐离不开书。普通的书看得差不多,我又迷上了故事书。故事书的内容比普通的书更丰富,大大地拓宽了我的视野。这些故事书像磁石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如痴如醉。现在我更不能离开书了,只要一天不读,我的手就痒,心里空落落的,只有当我手中拿着书,我才感到安心。读书时,读到感动或悲伤时我都会掉泪,读到分久必合的结局我会为它们高兴。书读得越多,越觉得书不能只看一遍,要读很多遍才能把它读懂,读透。
读书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乐趣,希望它能伴随我直到永远。
写看书重要性的中考作文篇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昆虫记》。
这本书里主要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有关昆虫的知识。每篇文章介绍的昆虫都十分详细,描写得栩栩如生。每次读完一个个片段,合上书本,脑海里那些精彩的情节都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内心也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这部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一生的辉煌巨作。法布尔自幼喜爱昆虫研究,从小就在花丛中捡各式各样的昆虫,都把它们装进自己的口袋。因此,那两个口袋总是高高的鼓起。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他曾多次遭到父母的反对,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甚至为了观察一种昆虫,连续九个小时在洞口前仔细观察。法布尔似乎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漏掉一个关键的瞬间,少发现一个重要的线索。
法布尔靠着他那里顽强的意志力,成功地走进了昆虫的殿堂,而他那部作品也成功地留在了世人们的心中。
《昆虫记》这部巨作也一直留在我的心中。它的每个篇章都语言生动具体;知识丰富多彩;道理通俗易懂;描写幽默多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篇章为——松毛虫。文章主要简要叙述了松毛虫的生活习性,制作“产房”和外貌特征以及其它内容。形象地再现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和多彩。
我们应要多接触大自然,多了解大自然,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昆虫记》也正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昆虫记》这本书载体正是我们“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良好。
写看书重要性的中考作文篇4
要说我们最喜欢的书,小时候,我最喜欢的书,可能是童话书吧!因为他不管怎么样?他的结局终究是很美好的。我喜欢里边的美好的结局,我喜欢里边的王子和公主,未来爱情奋不顾身的故事。我更喜欢那些坚持不懈的精神。
每次看童话书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想把自己带入到里面。看着那些王子和公主的离别,我的眼眶会不由自主的湿润,看着那些巫婆或者女巫的恶毒,我会情不自主的讨厌他们,想把他们从这个美好的童话里排除。可是生活中,总有一个人是主角,一个人是配角。所以主角不能丢,配角不能忘。
我记得那个时候,我最喜欢的一本童话书是,安徒生童话。她当时真的是陪伴了我整个童年,我大概可能已经看它七八遍了吧。可是每次看的时候,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心里总会多出一些新样的感受。我喜欢里边的公主,因为它不仅有优越的生活,还有一个爱她的人,并且有爱自己的父皇和母亲。我喜欢里边的王子,可是里边我最讨厌的就是一个女巫,或者一个皇后。他每次都陷害公主,每次都非常的恶毒。我到现在还记得白雪公主里边的故事,就是那个皇后,一次一次的要把白雪公主置于死地,可是他每次都没有成功,因为白雪公主身边有七个小矮人,因为白雪公主是善良的,所以老天派了七个小矮人来保护她。
安徒生童话,陪伴了我整个童年,甚至可以说,他陪伴了我整个童年的青春。因为每天睡觉前,如果妈妈回来的晚的话,我都会把这本书再看一遍,睡觉的时候,我甚至会把这本书抱在怀里,希望我可以在睡梦中梦到王子和公主的故事。小时候谁没有一个公主梦呢?也常常想自己当一个美丽的公主,想让一个白马王子来骑着白马来迎接我,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才知道,这,只是一场梦罢了。
写看书重要性的中考作文篇5
人最宝贵的是永不言弃的精神,在面对困难时只要不放弃,就一定能够获得希望。
在我所有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鲁滨逊漂流记》,在这本书里有一位名叫鲁滨逊的人,他有一个心愿是航海,结果在海上遇到了狂风暴雨,去了九个人全都葬身在海底,只有鲁滨逊自己漂到一个小岛上。小岛上什么也没有。鲁滨逊看着茫茫的大海,陷入了绝望。突然,他看见半个船漂在水面上,他去了船的里面,里面有只羊,还有种子和麦种。他回到了岛上,发现有个野人,把他救了下来,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就这样鲁滨逊靠着顽强的毅力在岛上生活了28年。最终回到了家乡的怀抱。
这本书已经跟了我2年了,前几页已经丢了,但我还是没有扔,因为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我舍不得扔了它。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困难,如:考试失利、完成不了比赛、学不会英语、完成不了老师布置的作业......
读了这本《鲁宾逊漂流记》,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鲁滨逊孤苦伶仃地生活在荒岛上,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美好的境界。最后他回到家和家人团圆。
在我疲劳的时候读读它,我会觉得好了一点;在我的家庭作业不想写的时候,读一读它我就能坚持写下去。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读书,一定会成为更好的我们。书本是一位教师,有问题时读一读,你会在书中找到答案,好好地去利用它。
一开始我是怯懦的,自从我读了这本书后,我才明白要学习鲁滨逊的勇气和智慧,所以我要好好读书。
写看书重要性的中考作文篇6
在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最喜欢的一本,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还是属《隋唐演义》了,下面,由我来带大家走进这个军战的世界。
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还是属力大无比的好汉绑排名第一的李元霸了,他的父亲李渊,三个哥哥分别是李元吉、李世民、李建成。这个人可就是一生辉煌但是死得惨啊!先说说这好汉帮上的英雄吧,好汉绑排名第二的宇文成都都被他给杀了,再加上一个好汉绑排名第五的伍天锡,你说他厉不厉害,好汉绑排名第三的裴元庆也就是除宇文成都外唯一一个能和李元霸过三个回合的人。
不过李元霸死的那是一个惨啊,他刚刚杀完宇文成都,这时候打雷了,他有风雷证啊,他就朝天大喊一声,怒骂雷公,之后就有把锤子往天上一扔,锤子被雷一劈,下来正准砸到了李元霸的脑门上,李元霸就这么惨死了,哎!我还喜欢的一员名将啊,就是五猛里面的罗士信了,他可厉害呀!可以说李元霸也未必能打过他,可是为什么他没有进好汉绑呢?我也一直在为这和问题疑问,但是,罗士信也死的很惨,大家撞一个城门,半天没撞开,可是,罗士信已过去,们一下子就被撞开了,没想到里面有埋伏,就惨死了。
还有一员猛将很值得人们佩服,他就是罗成,罗成可是隋唐演义里面的美男子啊!又长得帅,武艺又高强,过五关斩六将,可是最终还是在淤泥河,被万箭穿心,丧失了性命。
我还非常欣赏隋唐演义里面在后半部分出现的一员猛将,他就是尉迟恭,他用一铁鞭多次立下大功,虽说他长得黑不溜秋,还是个打铁的,不过他的武功真的非常的厉害。
好了,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下次如果大家有好书的话,大家一起分享啊!
写看书重要性的中考作文篇7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出自大文豪高尔基之口的。自小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这本书讲 了这样一个曲折的故事:在一个雨夜,母狼紫岚艰难地诞下了一窝狼崽,并决定要培养出新一代的狼王。但是命运仿佛给它开了许多玩笑:黑仔死于金雕爪下,蓝魂儿惨死捕兽夹,双毛被群狼咬死。在命运的嘲弄下,它无可奈何。最后为了包护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作者的笔下,狼不仅是聪明狡猾的象征,更拥有了七情六欲。狼不再是纸上的字了,更变得生动、形象、丰满了起来,母狼紫岚的母爱,在作者的笔下一览无遗。它为了孩子宁愿牺牲自己。它更是聪明,并且野心勃勃;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它要把孩子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为了成功,它不择手段:使用离间计,调虎离山,趁虚而入,令别人防不胜防。同时,我也从它的身上看出了它不屈不挠的精神:失败了不要紧,只要还有机会,就可以卷土重来,重新战斗。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还有一丝希望的火苗,就能成为翻盘的赌注。尽管紫岚可以说是斗争中的失败者,但是它的坚持到底,奋战到底的决心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借鉴的。
然而最令我感到感动的是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一段。紫岚是一匹经验丰富的老狼,心中还燃着熊熊的复仇之火。而金雕也是老谋深算,聪明才智绝不在紫岚之下。尽管金雕能驾驭天空,但紫岚为了它的狼孙们的最后一丝力量,还是成功地与金雕同归于尽了:“金雕直起的翅膀,就像是为紫岚竖起了一块金色的墓碑。”这句话令我的心中产生了一阵一阵的悸动:是啊,这就是对紫岚一生的最好评价。仿佛紫岚在金光中犹存。这句话也成为点睛之笔,萦绕在我的心头。我,为紫岚对狼孙们那分深深的爱所动容。
紫岚的母爱,何曾不体现在我们人身上呢?
《狼王梦》塑造出的一个个生动的形象,是我喜欢着本书的重要原因。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一起读好书、看好书、交流我们各自最喜欢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