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3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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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2
自考报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学历考试。应考者按开考专业及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参加考试,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记入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课程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均已取得合格成绩(含实践课程),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且思想鉴定合格者,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附署专业主考学校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可到专业主考学校的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
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不包括医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通过了除公共政治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之外全部专业课程(包括实践课程)的考试,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证书。
一、报考条件
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者,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有限制性报考条件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及区、县自考办提供网上报名环境时间:
2013年3月1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报考办法
考生(包括首次报考的新生)报考均采用网上报考的办法。考生需根据开考专业的要求,选择个人报考或集体报考的方式。报考请登录“招考资讯”网站。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合作开考专业(非证书课程)”的考生须由个人直接上网报考。
2、报考“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委托部门注册,由委托部门组织集体报考(包括报考“340护理学、380护理学(本)”专业的新考生)。
3、报考“职业技术专业”、“开放教育学院试点专业”的考生须到所在的助学单位进行集体报考。
4、报考工作具体详情,请登录“招考资讯”网站查询。
四、实践课程考核报考注意事项
凡需报考实践课程考核及专业毕业考核课程(即: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考生,请随同2013年7月份自学考试报考。本次报名工作不涉及实践考核课程报名。
五、考试时间
2013年4月20日、21日两天
六、考试信息的查询
所有考生考试信息查询方式均为网上查询。2013年4月11日(12:00)起,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站查询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及座位等考试信息。
七、新生《准考证》制证办法
1、新生首次在网上报考后,须在2013年3月1日—8日,到所报考的区县自考办办理准考证制证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2、制证时要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4张一寸正面免冠浅蓝色彩色背景近照。
3、考生办理好制证手续后,要在区县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本人的准考证。
八、收费标准
根据天津市物价局、财政局(津价费[2010]98号)文件规定,每报考一科须缴纳报名考务费40元;新生还须缴准考证制证费10元。
九、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涂“考试信息卡”,填写、填涂错误时必须使用修正液进行更改。
3、关于课程免考、考务考籍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可登录“招考资讯”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十、各区县自考办地点及联系电话
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不包括医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通过了除公共政治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之外全部专业课程(包括实践课程)的考试,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证书。
一、报考条件
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者,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有限制性报考条件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及区、县自考办提供网上报名环境时间:
2013年3月1日—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报考办法
考生(包括首次报考的新生)报考均采用网上报考的办法。考生需根据开考专业的要求,选择个人报考或集体报考的方式。报考请登录“招考资讯”网站。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合作开考专业(非证书课程)”的考生须由个人直接上网报考。
2、报考“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委托部门注册,由委托部门组织集体报考(包括报考“340护理学、380护理学(本)”专业的新考生)。
3、报考“职业技术专业”、“开放教育学院试点专业”的考生须到所在的助学单位进行集体报考。
4、报考工作具体详情,请登录“招考资讯”网站查询。
四、实践课程考核报考注意事项
凡需报考实践课程考核及专业毕业考核课程(即: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考生,请随同2013年7月份自学考试报考。本次报名工作不涉及实践考核课程报名。
五、考试时间
2013年4月20日、21日两天
六、考试信息的查询
所有考生考试信息查询方式均为网上查询。2013年4月11日(12:00)起,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站查询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及座位等考试信息。
七、新生《准考证》制证办法
1、新生首次在网上报考后,须在2013年3月1日—8日,到所报考的区县自考办办理准考证制证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2、制证时要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4张一寸正面免冠浅蓝色彩色背景近照。
3、考生办理好制证手续后,要在区县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本人的准考证。
八、收费标准
根据天津市物价局、财政局(津价费[2010]98号)文件规定,每报考一科须缴纳报名考务费40元;新生还须缴准考证制证费10元。
九、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涂“考试信息卡”,填写、填涂错误时必须使用修正液进行更改。
3、关于课程免考、考务考籍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可登录“招考资讯”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十、各区县自考办地点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 办公地点 | 联系电话 | 邮编 |
天津市自考办: | 西青区宾水西道395号 | 23769300 | 300387 |
和平区自考办: | 甘肃路40号(汇文中学内) | 27113425 | 300041 |
河西区自考办: | 河西区越秀路建春里2增1号 | 28379077 | 300203 |
南开区自考办: | 复康路5号 | 23346508-818 | 300074 |
河北区自考办: | 中山路205号(区教育局职教科) | 26288183 | 300140 |
河东区自考办: | 八纬路(荣兴公寓10号楼旁) | 24136312 | 300170 |
红桥区自考办: | 大丰路先春园小区文昌宫小学院内 | 27272149 | 300120 |
东丽区自考办: | 津塘二线鉴开中学西门 | 24392336 | 300300 |
西青区自考办: | 杨柳青西青道329号(电大院内) | 27940982 | 300380 |
津南区自考办: | 津南区津沽路77号教育局六楼 | 88511003 | 300350 |
北辰区自考办: | 津京公路富锦道交口(教育中心二楼) | 26824737 | 300400 |
塘沽区自考办: | 向阳南街12号(教育中心院内南楼) | 25861367 | 300451 |
汉沽区自考办: | 铁狮坨街(教育中心院内) | 25695182 | 300480 |
大港区自考办: | 旭日路6号(津岐公路与旭日路交口) | 60989979 | 300270 |
蓟县自考办: | 城关兴华大街4号 | 29142513 | 301900 |
宝坻区自考办: | 南三环6号 | 82627805 | 301800 |
宁河县自考办: | 芦台镇新华道34号 | 69592751 | 301500 |
静海县自考办: | 静海镇建设路(教育局内) | 28910702 | 301600 |
武清区自考办: | 杨村镇前进道(第八中学院内) | 29341978 | 301700 |
天铁集团自考办: | 河北省涉县 | 0310-3974533 | 056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