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柳州自考毕业证书办理通知
①准考证、免考合格证(如果有)及相关证明材料。
②如有从区外转入广西成绩的,请提供转考材料,包括转考介绍信和成绩证明。
③医药类专业考生需提供实习合格证。
自考办初审上述材料后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草表一张,同时发放档案袋、材料袋(如果有免考、转考、实习合格证等材料才需要材料袋)各一个,空白《毕业生登记表》两张。
④考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⑤办理自考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张(原件由我办审核完后退回)。
⑥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原持有的学历证书均须出示省级学历认证部门(广西区教育厅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0771-5320961,接纳全国所有的学历申请)出具的学历证明,或者附上在中国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在线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见附件的样表)。
3.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不再审核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加考课程。
4.核对《毕业生登记表》草表上打印的内容并签字确认,如有错误请及时(或交材料时)提出更正。草表在交材料时请交回。
5.办理毕业证不需要交费。
6.按规定填写好档案袋、材料袋(如果有)和《毕业生登记表》,办证材料必须在办证期间内交回我办审核,档案袋和材料袋内请装好规定要装的材料。
7.我办审核期间如有问题会及时和考生联系,请保持《毕业生登记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
8.2015年7月14日发放毕业证书。考生请持本人的身份证到我办领取毕业证和《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领回后交有关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考生请及时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
9.我区本次的毕业数据将于2015年8月15日前上报。网上可查询本次毕业信息的具体时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确定。
10.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相片要求为免冠蓝底相片,考生需穿着有领衣服照相,成像区中头上部、头部、肩部的比例为1:7:2.对于不符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要求的照片,考生必须重新照相。
相关表格、档案袋、材料袋的填写方法和使用方法:
1、档案袋:序号和助学院校栏不填,其他栏目请如实填写。其中准考证号请填写新的12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如果没有请填写家庭住址。毕业证号请参照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草表上打印的毕业证号填写。交回自考办时请在档案袋内装本人的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②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③本科毕业的还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原件由我办审核完后退回);④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原持有的学历证书还须出示省级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或者附上在中国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在线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见附件的样表)。
2、材料袋(如果有):序号栏不填,“申报单位”栏填“柳州市”,其他栏目请如实填写。交回自考办时请在材料袋内装本人的①免考合格证、转考成绩证明材料(如果有)②《毕业考核登记表》(如果有)③《毕业实习合格证》(如果有)。
3、《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前请注意看表上的说明!考生应填写的栏目为:①正面的“考生填写栏”②背面的“本人简历”。填写时请注意:①“姓名”、“民族”、“出生年月”要与身份证上的一致。“籍贯”应填省市+市(县),如“广西柳州”。②“本人简历”应填写本人从小学起到现在的学习、工作历程,若转学或工作调动过多,请有选择地进行填写。如无职业,请写明“待业”③“单位(院系)意见”栏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主要是考生思想品德、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内容,不能留空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填好日期。
4、特别强调注意:①《毕业生登记表》需考生本人填写的部分、档案袋及材料袋请考生本人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铅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各项内容要填写正确完整,不能涂改,不能由他人代填。②《毕业生登记表》的“单位(院系)意见”栏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应和其他栏目用同种笔填写)。③因《毕业生登记表》需要用计算机打印部分栏目内容,请保持表的平整和整洁,勿折勿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