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自考法律专业论文指导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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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论文
由于今年北大对论文指导老师的分配方式问题。导致好多同学都出现这样的一个问题:即自己已经选好某一个方向了,但分配的指导老师却是另外一个方向。本人就相关问题向北大进行了咨询。答复如下:
1:往年是根据考生所选的方向来进行分配指导老师的。但这样往往出现这样一个问题,即假如写刑法的同学比较多,这样容易导致一个刑法指导老师接受上百个学生的论文指导。而老师往往因为时间的限制而对论文敷衍了事。这是对同学论文不负责的一种表现。为了克服这种情况,北大就采取了按序号进行分配,即每位老师的名额不超过五十名。超过者进行调剂。
2:如果所分配的指导老师不是自己所选方向的老师,老师往往会建议你选他研究的领域。但是,这只是建议而已,同学们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写论文。也许同学们会有这样的顾虑,这样老师能指导好么???基于这个问题,北大是这样答复的,现在分配的指导老师全是教授,博士级别的,因此他们的知识是涉及全面的。而不仅仅限于某一个领域。因为,北大对学生以及老师的要求都是综合性发展。即不管你所学法律哪个专业,在所学的过程中都要求综合学习,均衡发展,所以就北大来说,只有法律专业这个说法,而没有具体划分到法律下属的比如行政,刑法,民法之类的说法。因此他们对你所选的方向绝对不会陌生。
3:假如有出现跟你所选方向不相同的导师要求你必须写他所研究的方向,否则就以作为或者不作为方式表明导师无能为力对你所选的方向进行指导时,那么,同学们可以要求北大对自己的导师进行更换。所以,假如你所选的方向跟导师所研究的方向不一致时,要经常跟导师沟通。并把你为什么要写这个方向的理由告诉导师。争取导师的支持与理解。
4:出现以上问题主要是北大导师太少了。因为要知道,并不是北大所有的老师都愿意给自考生做论文指导。所以,目前所指定的导师,都是出于他们自愿的。这样做也是对自考生一种负责的表现,毕竟自考生也挺不容易的。所以选择愿意指导自考生论文的导师,目的也是为了通过此举能提高自考生的理论以及研究水平。毕竟自考生在自学过程中由于资源缺乏等原因而导致某些知识构成的不合理性。但这样做,导师的数量就下降了。所以只能按序号分配,希望广大自考生予以谅解!
1:往年是根据考生所选的方向来进行分配指导老师的。但这样往往出现这样一个问题,即假如写刑法的同学比较多,这样容易导致一个刑法指导老师接受上百个学生的论文指导。而老师往往因为时间的限制而对论文敷衍了事。这是对同学论文不负责的一种表现。为了克服这种情况,北大就采取了按序号进行分配,即每位老师的名额不超过五十名。超过者进行调剂。
2:如果所分配的指导老师不是自己所选方向的老师,老师往往会建议你选他研究的领域。但是,这只是建议而已,同学们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写论文。也许同学们会有这样的顾虑,这样老师能指导好么???基于这个问题,北大是这样答复的,现在分配的指导老师全是教授,博士级别的,因此他们的知识是涉及全面的。而不仅仅限于某一个领域。因为,北大对学生以及老师的要求都是综合性发展。即不管你所学法律哪个专业,在所学的过程中都要求综合学习,均衡发展,所以就北大来说,只有法律专业这个说法,而没有具体划分到法律下属的比如行政,刑法,民法之类的说法。因此他们对你所选的方向绝对不会陌生。
3:假如有出现跟你所选方向不相同的导师要求你必须写他所研究的方向,否则就以作为或者不作为方式表明导师无能为力对你所选的方向进行指导时,那么,同学们可以要求北大对自己的导师进行更换。所以,假如你所选的方向跟导师所研究的方向不一致时,要经常跟导师沟通。并把你为什么要写这个方向的理由告诉导师。争取导师的支持与理解。
4:出现以上问题主要是北大导师太少了。因为要知道,并不是北大所有的老师都愿意给自考生做论文指导。所以,目前所指定的导师,都是出于他们自愿的。这样做也是对自考生一种负责的表现,毕竟自考生也挺不容易的。所以选择愿意指导自考生论文的导师,目的也是为了通过此举能提高自考生的理论以及研究水平。毕竟自考生在自学过程中由于资源缺乏等原因而导致某些知识构成的不合理性。但这样做,导师的数量就下降了。所以只能按序号分配,希望广大自考生予以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