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中常见公文的写作方法有哪些
请示属于下级机关向上级领导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的呈请。生公文。
(二)请示的结构
1.标题。写明制发机关名称、事由与文种。
2.主送机关。
3.正文。写明制发请示的理由、请示事项,在结尾处概括表明请示的具体要求,如要求予以批准、批复或是指示等。
4.制发机关名称与成文日期。
(三)撰写要求
1.观点明确,申请的理由与事项清楚具体。首先,应写明提出请示的理由,即为什么要请示。应在说明必要性的同时,陈述解决申请事项所具备的有利条件及实现的可能性,为领导机关的批复提供有说服力的事实与根据。在阐述请示事项时,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情况,提出执行和办理的具体意见,供领导机关批复时参考,在结尾处应明确提出行文的具体要求。全文应层次清楚,条理分明。
2.请示的内容,要求主题集中,一件请示就申请解决一个问题,以免由于内容复杂而拖延批复的时间。
3.应正确标注主送机关与抄送机关。一般应主送一个主管的上级机关,不要多头主送;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在报送请示时应根据内容写明主送机关与抄送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请示事项;除领导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报送领导者个人,也不要同时抄送下级机关。请示应按机关的隶属关系逐级报送,在一般情况下不能越级报送请示。
4.文字表述简明、得体。
二、函
(一)函的概念
函属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往来的正式公文。公函是正式公文的一种,具有法定的效用,无论是商洽公务、询问与答复问题还是向有关部门请求批准,都代表着法定作者的意志与权威,传达了发文机关的决策与意图,对受文者的行为有强制性影响。
(二)函的结构
1.标题。发文机关、事由与文种(函或复函)。
2.主送机关。
3.正文。要写明制发的根据或理由、商洽或询问(答复)及请求批准的具体事项。结尾表达行文目的、行文要求或致意的公文用语,如“特此函告”、“请即函复”等。
4.制发机关与成文日期。
(一)撰写要求
1.行文郑重。撰写公函,必须使用正式公函用纸,具备正式公文的规范格式,拟定标题,编制发文字号,结构要完整,用语要准确,体现出正式公文的严肃性、完整性。
2.以简要文字,将需要商洽、询问、答复、申请、知照的事项明确、具体地交代清楚。
3.用语谦和,讲究礼节。函,应用于平行或其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协商、配合与互通信息。因此,用语要讲究礼节,语气应委婉得体,必要时还要使用尊称与致意性词语,忌用命令性、告诫性的词语,目的在于创造机关之间的和谐、友好、协作的氛围。
三、会议纪要
(一)会议纪要的概念
会议纪要是会议文件的一种,机关用以传达贯彻会议主要精神与议定事项,同时用以检查会议议定事项的执行情况。
(二)会议纪要的结构
1.标题。会议名称与文种(纪要)。
2.成文日期。一般用圆括号写在标题正下方。
3.正文。用于概括反映会议基本情况,会议讨论与决定事项及会议的希望、号召。会议纪要的正文表述:
首先是会议基本情况。一般应写明召开会议的根据、目的、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与会范围(人员)、议题、会议成果等。
其次是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一般先要写对于会议讨论事项的分析评价,如重要意义、成绩、缺点,然后写今后工作的指导原则与具体安排或对有关事项的处理意见。
最后,写会议的希望、要求或号召。
(三)撰写要求
1.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地反映会议的各项内容。
2.突出重点,简明精炼。
3.层次分明,条理清楚。
四、通报
(一)通报的概念
通报属普发性下行文,可分为表扬性通报、批评性通报、情况通报。通报有较强的时效性,主要用于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新苗头、新趋向,强调及时快捷。
(二)通报的结构
1.标题。写明发文机关,表彰或批评的对象与事实性质(情况)及文种。
2.主送机关。
3.正文。要写明有关表彰(批评)对象的基本情况,需要表彰(或批评)的事实或需引起重视的重要情况,组织结论给予表彰(或处理)的决定,提出希望与要求。如为情况通报,还要写明对策。
4.成文日期。
(三)撰写的要求
1.通报的内容必须具有典型性,即应选新颖的具有代表性约典型事例,选择与推动当前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或重大情况,使广大干部从中受到教育与启示或引起广泛的重视,进而对工作起到引导与促进的作用。
2.通报的材料必须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反复认真的核实,不得有半点虚假和错漏。
3.撰写通报,应使用说明与叙述的表达方式,通过平实而具体的叙事与人情人理的分析,使读者心悦诚服,从而使通报达到倡导和鉴戒的作用。
五、批复
(一)批复的概念
批复是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下行文。
(二)批复的结构
1.标题。写明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必要时在标题中标明“同意”或“批准”的态度。
2.主送机关,一般为请示单位。
3.要写明所针对的请示日期与内容(标题),如:“你局×月×日关于××××问题的请示收悉,答复如下”,然后写批复内容,以“批复”或“特此批复”结尾。
4.制发机关与成文日期。
(三)撰写要求
1.在批复前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工作。首先,应认真研究来文的内容及其背景,审核其真实准确性与必要性。其次,应查阅有关的规定与指示,以便使批复的意见符合有关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第三,如属业经处理过的问题,则应查阅前案处理的材料,以便对问题的处理具有连续性。第四,如请示的内容涉及有关机关(部门)的职权范围,在批复时应与有关机关(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避免相互矛盾与抵触。
2.批复的意见应明确、具体、可行。首先,要做到根据充分.观点明确,所提意见与方案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其次,文字表达应准确、简要、语气肯定,忌用模棱两可易生歧解的词语。
3.批复的中心内容必须是围绕请示事项予以有针对性的答复,不应主题分散,离开请示事项发表空泛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