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2017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
一、报考大变动:
1、招录人数大幅度增加
今年湖南招录9671人,比去年多招录2591人,对广大考生来说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机会
其中市县乡党政群机关6900名,仅此一项就相当于去年省考招录总人数。这是今年湖南省考最突出的改变,也是最闪亮之处。
2、机关单位有增加。
今年的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将公安机关单独列出583人的招录计划,对于想当警察的考生来说是福音。
3、考试科目有增加。
往年的省考公务员考试大部分只需要考察行测、申论两科,今年公安新增了招警专业科目,这是跟以往所不同之处。其中公安机关特殊职位专业技能测试:2017年4月23日 8:30开始,具体时间、地点和场次详见准考证。
4、选调生四项目有变动。
选调生选拔数量为100名,选拔对象为在湘(含在外省服务的湘籍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二、报考新要求:
1、年龄新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2日至1999年3月22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7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下同)职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特警职位,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7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选调生职位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0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7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基层工作经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四项目人员特殊要求。招考职位要求“四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必须为在湘(含在外省服务的湘籍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三、报名须谨慎
2017湖南公务员考试报名为网上进行,报名时间为3月22日9:00至3月28日17:00。
报考人员请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也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的报名链接登录“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
报名确认的时间为2017年4月1日9:00至4月5日17:00。报考省直机关和公安机关特殊职位需考专业技能的人员请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报考市州及以下机关、选调生、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省垂直管理单位(省地税系统)的人员请登录报考单位所在市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
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职位的人员,需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面推荐,经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经提前资格审查的,报名无效。
报考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的人员,需到湖南警察学院通过试讲后,再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经试讲的,报名无效。
报名环节中湖南不设资格初审环节,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均可在报名期间内修改自己的信息和报名职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名平台每天发布一次各职位报考人数信息,考生可结合职位的报考人数对自己的报考申请进行修改,注意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和职位竞争人数,理性报考。
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各位考生尽量不要赶在报名阶段进行确认,以防网络拥堵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
笔试新设定:
1、继续放宽开考比例
湖南省公务员考试一般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5。医学类人民警察职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等招考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可以为1∶3。省外事侨务办和省友协办非通用语、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公安机关特殊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未达开考比例的职位,会对招录人数进行削减,如最终取消了职位招录,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
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法院、检察院以市州为单位统一设置的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要核减计划的,优先保留艰苦边远地区和招录人数较少的职位计划。
2、考试时间需注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17年4月22日9:00-11:00
申论: 2017年4月22日14:00-16:30
法律专业知识、外语专业知识:
2017年4月23日 9:00 -10:30
招警专业科目: 2017年4月23日 9:00 -11:00
公安机关特殊职位专业技能测试:2017年4月23日 8:30开始,具体时间、地点和场次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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