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2)
3、成绩计算有新法:
(一)成绩合成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申论×30%+法律专业知识×4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40%+招警专业科目×2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殊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申论×30%+专业技能测试×40%
省外事侨务办、省友协办外语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5%+申论×25%+外语专业知识×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各科目单项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排名。
4、递补环节
递补环节在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后进行,情况分别如下:
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因考生放弃体能测评和体能测评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各位考生关注递补公告,及时抓住机会成就自己。
除此以外,面试环节中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温馨提示:
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9:00至3月28日17:00
确认时间:2017年4月1日9:00至4月5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17日9:00至4月21日17:00
笔试时间: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17年4月22日9:00-11:00
申论: 2017年4月22日14:00-16:30
法律专业知识、外语专业知识:2017年4月23日 9:00 -10:30
招警专业科目: 2017年4月23日 9:00 -11:00
公安机关特殊职位专业技能测试:2017年4月23日 8:30开始,具体时间、地点和场次详见准考证。
招录人数
湖南9671人
市县乡党政群机关6900人
省直(含垂管单位)806人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考583人
法院系统779人
检察院系统503人
招考选调生100人
长沙378人
市直机关及县市区286人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考32人
法院系统37人
检察院系统19人
招考选调生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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