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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考查精要解读(4)

时间: 未知2 常识判断

  九、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一)争议解决的途径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律责任
  根据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经营者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民事责任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1)商品存在缺陷的。
  (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6)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7)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的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情形的。
  2.行政责任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行政责任:
  (1)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5)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6)对商品或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7)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8)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3.刑事责任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致伤、致残、致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营者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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