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海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公告(3)
七、面试科目设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和美术,共8个学科。
(三)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同,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和信息技术,共13个学科。
(四)中职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八、面试形式与程序
(一)面试形式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二)面试程序
面试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研制的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考生经过候考、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
面试实施程序如下:
第一步: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第二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三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领取备课纸,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活动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四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的考生面试时,没有回答规定问题的步骤,其它步骤不变,面试时间20分钟。
第五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六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七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小组评分情况应抄录于《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备查。
九、面试项目及分值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满分100分,各项目分值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分值同中学教师):
序号 | 幼儿园教师 | 小学教师 | 中学教师 | |||
项目 | 分值 | 项目 | 分值 | 项目 | 分值 | |
1 | 职业认识 | 10 | 职业认识 | 5 | 职业认识 | 5 |
2 | 心理素质 | 10 | 心理素质 | 10 | 心理素质 | 5 |
3 | 仪表仪态 | 10 | 仪表仪态 | 10 | 仪表仪态 | 5 |
4 | 交流沟通 | 15 | 言语表达 | 15 | 言语表达 | 15 |
5 | 思维品质 | 15 | 思维品质 | 15 | 思维品质 | 15 |
6 | 了解幼儿 | 10 | 教学设计 | 10 | 教学设计 | 10 |
7 | 技能技巧 | 20 | 教学实施 | 25 | 教学实施 | 35 |
8 | 评价与反思 | 10 | 教学评价 | 10 | 教学评价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