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海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公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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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应考,如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十一、合格证明
笔试和面试合格的考生可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是考生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十二、咨询
有关面试问题,可咨询省考试局,咨询电话:65851886;有关政策问题,可咨询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咨询电话:65232872;有关教师资格认定问题,可咨询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咨询电话:65203038。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注意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