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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英语(二)”复习系列四题型解析(2)

时间: 未知2 公共课

  阅读理解试题有三段文章构成,每段文章下有若干个问题或不完整的句子,要求从题后的四个选择项中选择一个最符合文章意思的答案。它的目的是检查考生通过阅读获取信息的能力。具体地说,它的题目可能涉及的方面主要有:
  一、词或短语的意思。要求确定对了解所读材料的主旨大意、关键事实和对细节有影响的词语的意思;
  二、句和句内容之间的联系。要求考生既能理解个别句子的意思,又能理解上下文的逻辑关系;
  三、文章的主题思想和大意。要求确定文章的中心思想、段落大意或设想文章的标题;
  四、句子和文章内在的涵义及推理。要求既能理解字面意思,又能根据所读材料进行一定的判断和推论;
  五、文章作者的态度。要求根据文章叙事的口气,判断作者的态度和倾向。
  阅读理解题在整个考题中篇幅是最大的,因此它不仅要求考生能读懂,还要求有一定的阅读速度。既然它的目的是检查考生通过阅读获取信息的能力,我们就只要求采取浏览的方式把握文章传递的主要信息,不能像精度课一样逐字逐句地分析钻研,以免耗费过多的时间。
  根据英语叙事文和议论文的特点,我们在阅读一篇材料时,要特别注意文章的第一段,尤其是它开头的一、两句话。因为这些话往往交待了这篇文章要讨论的问题,它的主题也就清楚了。以后的文字只不过是针对主题进行铺叙或举证说明。如《样题》(一)相应部分的第一篇文章,它的第一句话 Whenever art has function, the function influences and often determines the form. 就提出了“功能决定形式”这个思想,下面的所有文字都是围绕这个思想展开的。它的第一题也是以这句话为基础设计的。
  就以后的每一段文字来说,最要注意的也是它的前一、两句话。还以这篇文字为例,它的第二段第一句说 Door keys offer another interesting example. 我们说它是这段文字的“主题句”,它告诉我们下面要说的都是关于“钥匙”的事。而提起钥匙,也是为了要证明“功能决定形式”这一大的主题的。
  有的文章摘引得比较完全,这时我们还要注意它最后的几句话。它们可能是作者所下的结论,这也往往成为命题的目标。
  至此,我们可以说已了解了这篇材料的大意,可以准备答题了。答题时,我们可能从题目本身或所提供的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得到一些启示,帮助我们回头从文章中找到一些相关的句子,仔细看一看,总结出正确的答案。由于问题有限,与问题有关的重要句子也是有限的。对那些与问题无关的句子,我们常常可以把它们忽略,不必细究。
  在阅读中遇到了我们不熟悉的生词怎么办?要是这个生词不在答题需要的句子中,完全可以忽略不顾。如果是在那些关键的句子中,我们可以根据上下文得意思猜一猜,常常可以收到效果。事实上,只要对句子的大意有了眉目,即使对其中某个生词的理解不很有把握,也不一定有很大影响。
  最后,要是遇到某个题实在做不出来,不要停留在那儿不动。要果断地跳过那道题,等到把会做的题做完了,这时你对整篇文章的意思可能有了更深的理解,再回过头来试试这道题,也许就可猜中它的答案了。
  汉译英的目的是检查考生用英语表达思想的能力。汉译英题都是单句,结构不会太复杂,要求的词汇也多为常用词,但译出的句子不仅意思要准确,还要符合英语的表达习惯。
  做汉译英题也和做英译汉题一样,不要忙着立即从第一个词开始寻找相应的英语词汇,一个词一个词地顺着译下去。我们同样要以英语的五个基本句型为标准,仔细分析汉语原文,看哪些是主要成分,哪些是附加的修饰成分。先把英语译文的主要构架确定下来,然后寻找适当的英语词汇,将句子的主要意思翻译出来。这样译成的英语句子,至少在结构上不致有大问题,接着再看次要成分(也就是定语、状语等修饰语),译成英语后依照英语的习惯安放在适当的位置,这样,一个句子就译成了。
  我们看看这一题:
  “我们应该对自己的健康承担起责任。”
  分析了这个句子,我们可看出:“我们——应该承担起——责任”是句子的主体,参照英语基本句型可译成 We should take the responsibility. .接着看剩下的部分:“对自己的健康”。根据我们学到的英语知识,知道它可译成一个介词短语 for our own health,是作状语修饰“承担起”的。按英语习惯,修饰动词的介词短语不能放在动词的前后,只能放在句后较合适。于是最后的译文就是: We should take the responsibility for our health.
  我们不妨再来看一个例子:
  “那是去年在纽约我第一次见到这位作家。”
  我们一看这句话的语气,就知道它应是一个强调句。要是不加以强调,它的主要成分译成英语该是 I met the author:“去年在纽约”是两个状语 last year 和 in New York,按英语习惯,这两个状语亦放在句前或句后;剩下的“第一次”(first)也是状语,这类状语按习惯要放在动词前。那么译成英语便是: Last year in New York I first net the author.现在要把它转换成强调句型,英语强调句型的构成是“It + be +被强调的部分 + that + 余下的部分”,那么最后译成的句子就是:It was last year in New York that I first met the author.
  最后要说的是,翻译时我们最好采用最简单的结构、最常用的词语,这样可以减少误译。另外,汉译英题通常有目的地要求考生使用已学过的某个重要句型或常用词语,如上面分析的两个句子,第一个希望用上 take the responsibility 这个短语,第二个要求用强调句型。因此考生在选用词语和句型时,要尽可能利用在课文中学过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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