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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民法学复习重点笔记(4)

时间: 焯杰2 民法知识

  孳息包括

  1)天然孳息

  2)法定孳息

  3)射悻孳息 如福利彩券的中奖奖金

  不动产质押权是无效的

  动产的公示方法——交付

  不动产的公示方法——登记

  1)若当事人在享有、变动物权时依法要求进行了公示,第三人因信赖这一公示而为一

  定行为,事后即使公示出来的物权状态与真实的物权状态不符,第三人的物权亦受保护

  2)若当事人在享有、变动物权时依法要求进行了公示,则其物权足以对抗第三人

  3)若当事人在享有、变动物权时未依法要求进行公示,则其物权不得对抗第三人

  若第三人约定的权利内容与公示的内容不致的,应以公示的内容为准追及效力又称“物在呼叫主人”,指物权人对自己所有的物,不论辗转经过多少人之手,只要在最后占有人发现自己的物,即可予以取回,但物权之追及权的行使,不得对抗

  善意第三人,换言之,在辗转流经多人之后的过程中,若有人为善意取得,则构成对追及权的阻断

  民法学复习重点:物权的优先性

  物权的优先性是相对于债的平等性而言的。债是天生的平等派,同一财产上存在数个普通债权时,债权的实现顺序是处于同一顺序的,各个债权的实现不存在先后之分。

  物权优先于债权,是指同一物上既存在物权,又存在债权时,物权的实现优于债权。

  各国法规定,租赁期间租赁物产权变更的,不影响原承租人的利益,原租赁合同对新主人仍有约束力——买卖不破租赁

  下面五种财产(权)设立抵押的,必须登记,否则不生效

  1)土地使用权

  2)房屋等建筑物

  3)林木

  4)汽车、轮船、飞行器等主要交通工具

  5)企业设备

  法定登记抵押权的优先性

  1)登记时间不同一天的,以先登记的抵押权先于后登记的抵押权

  2)同一天在不同法定部门登记的,处于同一顺序

  3)一个经法定登记,一个未登记(严格地讲,此时并不是“两个抵押权先后之分”的

  问题,而“抵押权悠闲与一般债权”的问题。因为未经法定登记的抵押权根本未生效)

  自愿登记抵押权的优先性

  1)都已登记的,以登记的先后定实现的先后

  2)同一天登记的,处于同一顺序

  3)一个登记,一个未登记的,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

  同一物上成立两个以上抵押权的,顺序在先的抵押权(先位抵押权)与该财产所有权归

  属同一个人时,该所有人的先位抵押权仍可对抗后位抵押权。

  当一个物上同时存在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时候——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

  留置权乃法定担保物权,故优先一切意定担保物权登记的抵押权的公示方式为登记,质押的公示方法为交付,而登记的公信高于交付,故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

  质押有公示方法(如交付),故有一定的公信力,而为登记的抵押权无任何公示方法,故无任何公信力,所以原质押权优于为登记的抵押上述的公式的适用对象只能是动产,而不可能是不动产,所以司考中常常以汽车、自行车、录音机为例

  建设工程之上承包人享有法定抵押权,若与约定抵押权相并存,前者应优于后者

  《海商法》中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动产的原始取得

  民法学复习重点:债权规则有

  1)拾得人归还失主而生的费用(无因管理费用),有权向失主主张

  2)但不得主张报酬(有悬赏广告的除外)

  3)拾得人将遗失物据为己有的,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4)拾得人将遗失物据为己有据不返还的,构成侵权之债

  5)拾得物非因拾得人故意而毁损、灭失的、拾得人不负赔偿责任

  发现埋藏物、隐藏物的债权规则

  1)如能证明属某人所有,且现行法律、政策允许,应归其人或者其继承人所有

  2)所有人不明的,归国家所有

  3)若发现人将埋藏物、隐藏物归其主人的,不得请求报酬

  4)若归国有,接受单位给予上缴人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民法学复习重点:附合

  1)动产与动产的附合(混合):若能区分主物与从物,则新物归原主人所有人所有,

  原主物所有人给原从物所有人以相应补偿,若不能区分主物与从物,则归价值较高的物

  的原所有人,价值较高的物的原所有人给对方相应的补偿

  2)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多发生在建筑或种植场合,由不动产所有人取得新物权所有

  权,并给对方以相应的补偿

  3)附合与合同行为的区别:应特别注意附合是一事实行为,而非民事法律行为。若不

  同物的所有人依协议而将各自拥有的物结合在一起,则不应成立附合。而是共有关系

  加工:

  1.原则上采材料主义:新物归原物所有人,有原物所有人给加工人以相应补偿

  2.作为例外的,若加工价值远大于原材料价值,也可归加工人所有,由加工人给原材

  料所有人以相应补偿

  民法学复习重点:特别关注

  上述所有添附规则,是以行为人善意或由事件引发为前提的。若行为人恶意为添附行为,处理如下

  ²能拆除的,责令拆除(恢复原状)

  ²不能拆除的,折价归财产所有人善意取得

  对象——仅限于动产(一般动产、货币、无记名有价证券),而不包括不动产。

  但下列动产一般不作为善意取得之对象:

  ²盗脏物

  ²遗失物,失散的饲养动物、漂流物²埋藏物、隐藏物

  但上述三类动产在例外的情形下可适用善意取得:即第三人从同类物品之公共市场上取得

  在第三人与无权处分人进行民事行为的当时,第三人不知道对方对动产无所有权或无处

  分权。民法上的“善意”指不知情。要强调的是。善意取得为即时取得,只需第三人在

  行为当时不知情即可。至于事后又知情的,并不影响善意取得之构成

  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中还要求“第三人为有偿取得”和“第三人已占有该财产”

  有偿取得的方式包括互易、买卖、,但排除了赠与、遗赠等无偿方式

  第三人取得所有权后,可以自由处分,若无偿赠与他人,后者亦取得所有权

  无过错责任(特殊侵权行为)、免责事由

  无过错责任

  1)高度危险作业

  2)污染环境责任

  3)饲养动物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1)地面施工责任

  2)建筑物侵权责任

  高空危险作业免责事由仅一种:受害人故意。若受害人仅有过失,仍由作业人承担责

  任。受害人的故意,应由作业人负举证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环境污染责任免责事由有三种

  1)发生不可抗力并经污染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未能避免损害发生的

  2)受害人过错

  3)第三人过错

  地面施工责任中若施工人能有效证明自己已尽法定警示义务(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意味着施工人主观上无过错,免除责任;否则,即推定为有过错,承担民事责任

  遭受损害的是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而不包括施工人员自身伤害。后者应依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关系解决

  承担责任的主体是施工人,即建设工程的承包人,而非发包人

  建筑侵权责任中若建筑物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够举证自己无过错,则免责。

  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如在有承租人的情况下,对出租房屋整体的维修义务人是所有人,房屋出租人(所有人)有义务保证房屋之安全,故楼房整体倒塌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应是所有人而非承租人

  饲养动物不包括国家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动物,国家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动物伤人的(如东北虎伤人)或损害财产(如熊瞎子毁坏农民庄稼),则由国家负补偿责任而非赔偿责任

  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1)受害人之过错

  2)第三人过错

  3)若受害人或第三人仅有过失的,只能相应减轻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之责任,而不能完全免除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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